页数:3页文件大小:31.0 KB来源: 食品质量与管理认证ppt课件
本课件从产品质量认证的定义与国际认证标志格局讲起,梳理我国自 1978 年引入质量认证概念以来,成立首批产品认证机构、颁布标准化法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发展脉络。随后讲解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重新认证、注销与整修使用情形,并系统说明方圆标志、长城标志与 PRC 标志的适用范围、使用规范与尺寸要求,最后给出中国质量认证制度的四层次结构与四方面业务。
第二章 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及主要类型
第一节 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发展概述: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世界各国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中都颁发各自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目前国际上约有数百种认证标志。ISO 有专门的出版物介绍国际上有关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技术条件、标志的使用范围与实行认证的产品范围等,对于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申请外国认证标志使用许可证和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了解认证程序、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 20 世纪初,是以市场经济模式发展的工业发达国家为贯彻标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商品流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而普遍采用的方式。
| 时间 | 事件 |
|---|---|
| 1978 年 9 月 | 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 ISO 成为正式成员,引入质量认证的概念 |
| 1981 年 4 月 | 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我国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按国际电子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章程和程序规则开展产品认证工作 |
| 1984 年 10 月 | 成立中国电子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 |
| 1988 年 12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公布,第十五条对产品质量认证与认证标志使用作出规定,我国质量认证工作开始纳入法制轨道 |
| 1991 年 5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发布 |
| 1992 年 1 月 |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认证工作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 |
到目前为止,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已有 8 个(除 QCCECC、CCEE 外,又相继成立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质量保证能力认证委员会、水泥认证委员会、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委员会、中国橡胶避孕套质量认证委员会、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等)。获准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已由 1990 年底的 793 家增加到 1994 年的 1992 家,已取得各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合格或安全认证证书的产品类别达到 276 种(一种产品可能颁发多张证书)。
说明:原文中“产品ikia!~!il序、AilBiE书”为字符识别乱码,据上下文还原为“认证程序、认证证书”,未改动其余数据。
一、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由认证机构向申请质量认证并被检验、审核通过的申请者颁发。根据产品特点,认证证书有效期分为 3 年、4 年或 5 年,持有者每年必须定期接受认证委员会对其认证证书有效性的确认;在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必须向认证机构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重新认证、注销与整修的情形
二、认证标志
| 标志 | 适用范围 | 说明 |
|---|---|---|
| 方圆标志 | 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 | 获准合格认证的产品使用合格认证标志,获准安全认证的产品使用安全认证标志;采用以方圆标志为基础变形的其他认证标志须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长城标志 | 电工产品专用认证标志 | 颜色及印制遵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有关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
| PRC 标志 | 电子元器件专用认证标志 | 颜色及印制遵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有关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
使用认证标志应注意的问题
2、使用认证标志应注意的问题(续)
说明:(2)中所标内容承接上一页,含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与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3、各标志的尺寸:方圆标志的制作必须在符合《产品质量认证条例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尺寸系列或按 10 的整数幂放大或缩小,标志图案必须准确,具体尺寸如表 6-2 所示。
说明:原文所称“表 6-2 方圆标志尺寸系列”的具体数值未在文本中提取,仅有文字说明,建议对照原课件图片补充该尺寸表。
第二节 中国质量认证制度: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不仅有着完整的组织机构,而且有着严格的管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拟定了质量认证的总体方案,把质量认证的总体结构划分为 4 个层次。
| 层次 | 机构 | 定位 |
|---|---|---|
| 1 | 政府主管部门 |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制定有关质量认证方针政策的宏观管理机构 |
| 2 | 认可机构 | 由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对认证机构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并确认其资格的组织 |
| 3 | 认证机构 | 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格审定和监督 |
| 4 | 企业 | 质量认证的主体,是需求者和收益者,具有充分的自主权 |
根据认证活动业务内容的不同,我国的质量活动分为 4 个方面: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认证人员注册、试验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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