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55页文件大小:229.5 KB来源: 食品卫生法ppt课件
本课件梳理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制建设脉络,界定医疗事故概念与构成要件,说明四级事故分级与预防措施,系统讲解报告、封存、尸检与技术鉴定程序,并分析三类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System of Law on the Handling of Medical Malpractices
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建设
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建设《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作废
二、医疗事故的科学界定(((一)医疗事故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案例: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体医生于事发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问题:是否是医疗事故?个体开业医生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
注:源文件本页「未能与见到」应为「未能预见」,已按文意修正。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续)
三、医疗事故的分级**(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医疗事故的分级(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医疗事故分级对照:下表列出相关数据。
| 事故等级 | 损害后果 | 等级划分 |
|---|---|---|
| 一级医疗事故 | 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 分甲、乙两等 |
| 二级医疗事故 | 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 分甲、乙、丙、丁四等 |
| 三级医疗事故 | 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分甲、乙、丙、丁、戊五等 |
| 四级医疗事故 | 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 未再分等 |
注:源文本页11至页13分述各级标准,本表据其汇总;一级甲等指造成患者死亡,一级乙等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医疗事故预防第一项
医疗事故预防第二项
医疗事故预防第三项
医疗事故预防第四项
医疗事故的预防(续)
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置
医疗事故处置:1、报告流程:下图按机构内部层级串联报告路径。
医疗事故的处置2.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现场实物的封存
血液封存保留
尸检的时限
尸检的实施与责任
本页为「五、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章节标题页,引出技术鉴定的概念、启动、组织、程序与救济方式等内容,源文件本页仅有标题文字。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
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
(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报告与受理(1)报告: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
(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2.调查与移交鉴定(1)调查: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2)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
3、审核鉴定结论审核的时间: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审核的内容: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法律责任的类型
(一)行政责任1.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行政处分情形(续):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卫生行政人员违法的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对医疗机构的行政处分:2.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情形(续):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情形(再续):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民事赔偿的原则
(三)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1、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的特征(1).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3)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
3、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1)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务人员的刑事处罚
鉴定人员的刑事责任
扰乱医疗秩序的刑事责任
案例讨论(一)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切除了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问:该外科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吗?
案例讨论(二)某女婚后有了身孕,在医院确诊为怀孕3个月,但是医生却误写一女子成6个月。该女子因此男方认为不贞,后被迫离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位不幸的女子在足月生产时将男方及其家人叫到医院,并当着他们的面将刚出生的男婴送了人。在这痛苦的过程中,这位因医生的一字之差而断送了家庭、爱子的女子,精神失常了。问:本案属于医疗事故吗?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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