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26页文件大小:55.5 KB来源: 食品卫生法ppt课件
本课件讲解执业医师法的概念与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说明执业注册、不予注册与注销注册的法定情形,系统列出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执业规则,并梳理考核培训与法律责任。
本页为《执业医师法律制度》课件封面,源文件正文为「第二章执业医师法律制度」及英文译名,标示本章讲解的医师执业管理主题,封面图示建议对照原课件补充。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活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二、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执业注册
报考执业医师的条件:(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获得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执业注册:(二)医师执业注册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与救济:(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销注册的情形: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注销注册的情形(续):(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医师的执业权利一至四项:(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医师的执业权利五至七项:(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医师的执业义务:(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规则
注:源文件本页「不相府」应为「不相符」,已按文意修正。
执业规则之三四项:(3)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执业规则之五六项:(四)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还应当: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法律责任
注:源文件本页「主管人中」应为「主管人员」,已按文意修正。
医师违法执业的处罚
注:源文件本页「一年以执业活动」应为「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已按《执业医师法》条文修正。
违法情形一至三项:(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情形四至六项:(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违法情形七至九项:(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违法情形十至十二项:(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页为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一章的课程结束致谢页,源文件正文为「Thank You」,标示本章考试注册、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讲解内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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