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37页文件大小:375.0 KB来源: 中国城市建设史ppt课件
本课件对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作系统总结:发展部分归纳政治军事因素主导、城市分布与发展极不平衡等规律;规划部分梳理早期耕作制度、特有的文化观念与社会经济形态对城市形态的塑造;建设部分总结城墙防御功能强化、道路功能转变与居住形态演变等城市建设模式的演进。
中外城市建设史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的总结目录
世界各地早期城市的产生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依靠经济力量来集聚人口,从而形成城市;一种是以政治、军事实体为基础,以法律、宗教、行政的或暴力的等强制手段来实现人口的聚集。中国古代城市的产生大多是属于后一种类型。
在宋代以前中国农业社会的主要经济生产场所是在农村,城市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军事的统治堡垒和消费场所,城市中有限的工商手工业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并不占据主体地位。因此,城市建立、发展的首要原因是统治者的政治与军事需要,这不但表现在中国古代国都的选址方面,而且在以下层次的各种城市中都有明确的反映。
宋代开始,城市工商业逐步繁荣。对中国城市的发展及规划建设的影响巨大;(1)在随后的历朝历代中全国各地尤其是江南地区不断出现因为经济要素集聚原因而产生、发展、繁荣的城市;(2)经济职能的发展也导致了城市社会结构不断多元化,城市中的以工商业者为主的市民主体不断壮大;(3)城市的空间结构也不断适应相应的社会经济职能转变,如一些城市的不规则城址形态的出现、唐代以后城市中坊里制的解体、市肆的广泛分布、街道尺度的变化、新兴无城墙市镇的出现等等。不少城市向以政治功能为主的综合性多功能城市发展。
但总体而言,中国古代城市职能由政治、军事向经济生产的转换是缓慢而不彻底的,基本也没有受到统治者的明确推动,主要还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因而中国城市的经济职能大多是畸形、不完善和脆弱的,往往受到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发生重大的动荡,甚至一蹶不振。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中国每隔一段时期就要发生分裂和动乱,几乎每一个王朝的末期,城市都面临毁灭性的灾难,不少城市变成废墟,发展中断,即使幸存的城市也是残破不全。因此,中国古代城市受到社会周期性危机演化的影响,随王朝的兴亡而兴盛衰落。多数新王朝初建时期的城市不是在以往城市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发展,而是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重新起步。发展~衰落~破坏~恢复~发展~衰落~破坏,如此周而复始的循环,成为古代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特点。
但,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的城市从春秋战国直至明清就始终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应当说,其间还是有所向前发展的。从宋代城市坊、市制度的打破,消防报警系统的出现,到明清时期城市数量和类型的增多,城市与城乡相互联系的密切,关厢现象的普遍出现以及城市军事防御设施的坚固完善和园林建设的大量增多等,都得以证明。只不过总体而言,由于受到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城市发展的步伐缓慢而已。
秦汉时期,中国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北方的中原地区,占到全国城市总数的3/5,而广大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地区的城市数量较少。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北方发生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战乱,相当部分人口南迁,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一带等地区成为我国主要的城市发展地区。
随着运河的开凿和漕运的兴起,运河沿岸出现了一批著名的城市。明清时期,南方的农业、手工业进一步发展,远远超过了北方,商品经济也较为繁荣,区域性的市场和全国性的商路网基本形成,内河和海上贸易也有较大的发展,东南地区的城市越来越多,西部和北部的城市则逐渐减少,城市分布的不均衡性日趋严重。
在中国的历史上政治中心总体是在北方。自夏商以来,都城位置随着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早期集中在经济最发达的中原地区,特别是长安、洛阳一线;中期由于少数民族的数度南侵、国家分裂,在东晋南北朝和金、南宋时出现过南北两个并列的都城,但国家统一时,都城仍在长安、洛阳和开封一线;后期则以定都北京为主,惟明初数十年间曾定都于南京。
然而从隋以后,经济重心开始向江淮及江南一带转移,由此产生了我国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相分离的现象,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代。由于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相隔较远,因此必须在两者之间修建交通干道(最具代表的是大运河),从而带动了一批沿线城市的兴起。
中国历代王朝并无关于设市标准的具体规定,大体上可以把建有县治以上的城邑作为城市。随着历代疆域的变迁、人口的增减、经济的兴衰、行政区划的调整等,城市的数量有较大的变化。中国历史上城市数量除秦朝以外,其余各朝代大体是浮动于1200~1700个之间,清代更超过2000个以上,其数量之多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在我国古代大中城市中,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目前国内学者比较认同的看法是南朝时代的建康、唐代的长安与洛阳、两宋的开封与临安、明初的南京和清代的北京都曾达到百万之多。
与城市人口规模相适应,中国古代城市的用地规模也较大。府城的占地面积通常有数平方公里;省城的面积往往超过十平方公里;至于都城的面积则高达数十平方公里。如隋大兴、唐长安达到84平方公里。汉长安(内城)35平方公里,北宋东京40平方公里,元大都49平方公里,明南京43平方公里,都位居世界前列。
中国古代的城市基本都是封建社会型的城市,城市有变化及发展,也有不同类型的城市,但发展方式上没有根本剧烈的变化。
我国早期的城市总体形态受到以井田制为代表的早期农耕制度的影响。所谓井田即“方里为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井田制形成以后,其方格网的特征很快为早期城市所采用。贺业矩在《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一书中指出:“把城市视为一大块井田,利用井田阡陌的经纬涂,构成道路网;按照井田制,将它划分成若干等面积的方块底盘,充作城市营建用地;同时规定,以井田的单位——‘夫’作为城市用地的单位。”由此形成了中国早期城市方格网状城市空间格局的总体特征。
(1)通过单体建筑的布局规划和筑城材料及施工技术等对方形城郭和方格路网形成的主导影响。中国古代早期的城市主要出现在北方,由于气候的原因,建筑讲求面南背北、背风向阳,这种单体建筑的普遍向南布置,又往往导致道路系统形成南北向为主的方格网。院墙的文化也很自然地形成了外围高大而同样较为方正的封闭式城墙形制。(2)由于中国古代城墙多为夯土板筑,因此方形直线状的城垣营建方式在施工中较为方便。(3)以木结构建筑为主的建筑群体布局手法也深刻地影响城市的内部布局。土木结构建筑相应地在平面方向上伸展灵活自如,并利于运用轴线对称的方式进行建筑群体的空间组织和布局,从而进一步影响城市的总体格局。
(1)天圆地方说和天人感应的思想
天圆地方说是中国早期特有的对宇宙万物空间形态的基本感知,此中“方属地”的认识已经被赋予了高度的象征意义,并成为人们居住空间的理想模式,反映到城市的形制上,从深层次的文化意识上奠定了中国古代城市“方形城市”的思想基础。
天人感应思想是认为天的意志通过天象来表达,从而感应人事,“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董仲舒)。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它借助于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许多形与数的表达方式,将天人、天地之间的契合引申到城市空间的象征性布局中,强调天空中的星宿与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许多城市、城市中的物质要素、建筑群的命名及位置摆布等,都具有与天耦合的强烈象征意义。
(2)五行、阴阳思想和易学说
五行思想是对世界构成物质及万物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阴阳思想是揭示万物运动过程中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易学说是在较多吸收五行、阴阳思想基础上,由原始的占卜术发展而来的系统的归纳、解释世界观的理论。
五行、阴阳和易对古代中国城市规划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①这些学说以观物取象的思辩过程,将天人感应这一核心思想“信实”地反映到现实世界的物质形态上,形成了中国古代城市空间布局中极有特色的“象天法地”的基本思想。如春秋时期吴国伍子胥营建苏州城、越国范蠡营建会稽城时,都“象天法地,建成大城”、“乃观天文,拟法于紫宫”。这些象天法地的思想一直贯彻于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始终。②易学说等还将卦数之律应用于城市的规划,形成了古代中国城市布局讲求用数的基本特征。尤其是都城中的各种物质实体数目多采用六、九之数,就是因为在周易象数中它们代表了“壮大”、“成熟”、“丰裕”、“圆满”之意。③五行、阴阳和易思想形成了中国古代城市群体建筑构图的哲学基础,“万物皆有其耦”、“物极必反”,在城市规划布局中多讲究“择中”、“对称”、“对偶”等手法,通过明确的轴线统领整个城市的基本布局形态。
(3)相土、形胜与风水说
相土、形胜与风水说,是从中国古代文化尊重天地山川环境的传统出发,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关于城市选址和布局的一系列思想与学说。
相土思想指各种营建活动对地址的比选和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审势,“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汉书·晁错传》)。
形胜思想强调山川环境,将城市选址、建设与地理环境的观察进一步扩大到宏观的山川形势,并强调形与意的契合境界,对风水说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三国时期诸葛亮对南京形胜的描述:“钟阜龙蟠,石头虎踞,真乃帝王之宅也”,充分反映了形胜思想中形、意、理相互关联的丰富内涵。我国古代大城市的选址,大都是依乎山水平原,选择自然条件合宜、协调的处所。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就总结道:“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勿近阜而水用足,下勿近水而沟防省。”
(3)相土、形胜与风水说
风水说对山川形势所蕴涵的“气”的考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概念和技法体系,其思想上也更为成熟。它通过推测不同方位的“吉凶”来强调城市布局方位要和命相结合,对城市的选址和布局有深刻的影响在城市内部建筑的设置中,也强调通过一定的建筑设施的摆布,以弥补地方风水的不足,“城市之地,其正穴多为衙署诸基用,余者不论东南西北,四周总以高地为吉,低处为界水,不可居”。城墙除了防卫功能以外,也是重要的风水手段。城墙环抱、四面设门,门内设神守卫,是中国古代城市的理想布局模式。
中国古代城市的型制受到以礼制为核心的封建政治制度的深刻影响。礼的基本思想是“天意”不可违,君臣、长幼等尊卑有序。
表现在城市的规划布局中,特别强调“辨正方位”,并借助传统文化观念中的对数、方位等的尊卑高下内涵,以界定礼制的等级位序,“建国立城邑,有定所,高下大小,存乎王制”。城市内部的建筑尊位多被理解为城市的中心,故多“择中而立宫”,其他建筑按礼制沿轴线各行其位,如“前朝后市,左祖右社,文左武右”。
在地方城市中,其规格一般低于都城,但也都以官署、楼阁或学宫等置于城市中心或轴线的主座上。
封建礼制还进一步追求礼与乐的和谐和对城市整体布局的精心安排,“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序,故群物皆别;和,故百物皆化”(《论语·乐记》)。城市的轴线既有形成尊卑分别的功能,也是一种谐和各类建筑布局的组织手段。封建政治制度的内涵,直接形成了中国古代城市较为突出的有序感、整体感和较为统一的礼制规划风。
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在一定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一定时期社会经济诸因素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形态是影响城市规划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
中国古代城市由早期的附城建郭,到中期的套城制和严整的坊里体现,再进一步发展到后期的城厢制和较为自由的街巷体系,这个过程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对城市规划布局贯穿始终的根本性影响。在封建社会的早期,城市一般严格遵循方形的营建形制,但事实上城市内部的用地开发次序并不一致,如唐长安虽然城址规模宏大,但限于人口与经济力量的制约,南部许多坊是有其名而无其实。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城市方正的形式不断被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冲破,甚至出现了城小厢大、城小关大的城市格局。
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还推动了城市中除礼制因素作用以外的城市功能分区的形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的“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的分区思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功能要素的不断丰富,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城市功能分区。如杭州老城近西湖,为官绅居住区和衙署分布区,元末又新辟以平民居住区和手工作坊为主的东城区,从而呈现城市南北向轴线两侧“西官东工”的功能分区形态。
中国古代城市的建设模式受到自然地理条件、政治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复合影响,因而表现出规范型、次规范型、非规范型三大类。
规范型城市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北方平原地区,规范型系列传统城市是中国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中最为典型的一类——城郭方正,街衢井然,轴线清晰,礼制建筑居中等等,以唐长安、明清北京等为代表。
次规范型城市是中国传统规范型建设模式在不断适应不同地理环境、文化风俗、历史条件和城市某些特定功能的要求中,有所变化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由于形成背景总体上的一致性,其空间结构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异,但基本模式中追求方正的传统却一直贯彻其中,如斜方正型(榆林)、外曲内方型(海州)、方正错落型(太原、合肥)、叠合型(南京、广州)等。
非规范型城市是中国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中较为特殊的一种类型。这一系列的城市,可根据其主导影响因素和空间结构特征的不同,主要分为工商经济主导影响型(樊城)、山水条件主导影响型(重庆)、少数民族文化主导影响型(拉萨)等。
城市是中国封建统治者的统治据点,为了保证统治者的安全和加强对城市的控制,唐代以前,中国城市内部实行的是封闭的坊市制,即城市中居民区和市场被划分为若干小矩形的单位,四周建有围墙,即“坊”。城市中不同的居住类别形成严格的功能分区,“宫室与坊里不复相参”。居住区称为“里坊”,市场称为“市坊”。坊设坊门,定时启闭,朝开晚闭,并实行宵禁,每坊都有政府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居民受到强制性的隔离和管制,甚至在一个坊里实行犯罪处罚“连坐制”。工商业的发展和人们的活动空间、时间受到很大的限制,给城市生活带来种种不便。
唐代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城市经济的发展,在部分城市中出现了夜市和临街设店、坊内设店的现象。到宋代,经济进一步发展,使坊市制发生全面的危机,最后终于被彻底废除,坊墙、市墙取消,城市内部形成开放式的街道布局,夜市和临街设店取得合法地位,人们的生活和行动较过去自由,中国城市出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城市经济发展的障碍也有所减少,从而为宋以后城市经济的发展准备了一定的条件。
我国古代城市发展到封建社会中后期,虽然城市空间由封闭型向开放型演变,但从总体上看,这一演变还是很不彻底的,仍然是处于“开”而不“放”的阶段。主要指:(1)整个封建制度仍然存在,统治阶级的意志依然是决定城市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总的城建模式仍然未变,具有封闭意义的城墙仍未拆除,明代反而有所加强,整个城市与广大农村仍然被高深的城墙隔开;(2)由于生产力水平限制,工业仍然是手工作坊性的,生产空间与居住空间并未分开,前店后坊或前店后宅式的生产、居住、销售合一的结构形态仍然是主要的;(3)由于城市经济的相对脆弱,交通方式的落后和城市防守的需要,城市用地向外扩展仅局限于城门外或沿着水路单一的方向向外延伸。
在中国古代城市中,道路往往还是构成城市礼制风格的重要元素。《考工记》中记载有“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说明道路的宽度因交通量的大小而不同。“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说明按城市的等级不同,道路的宽度也不同。
但事实上在唐以前中国古代城市尤其是都城中,道路尺度往往是巨大的,其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是礼制的需要。
如唐长安的中轴主干道朱雀大街宽150多米,丹凤大街宽达180米,一般城市干道在100米左右,最窄的也在60多米,远远超过了交通的实际需要。都城中有皇帝专用的御道,一般覆以特殊的材质(如黄沙)、标记(如红漆杈子),比一般道路标高要高。到了唐洛阳规划时,道路的宽度就普遍缩小了。
宋开封城市道路除了交通功能外,两旁还分布着各种店铺,形成了繁华的商业街,并成为城市生活的中心,宽度也大为缩小,一般也只有30~50米。这种趋势到宋以后的城市愈加明显,有些城市的道路只达到10米左右或更窄。而城门是城市内外交通的结合点,往往形成城乡交流的集市、车马店、栈房等,即关厢地区,有的关厢地区形成商业中心。
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及道路的分级与城市的性质规模有关,也直接与城门的数目有关。
古代城市道路表面多是土路,在一些重要的地段覆盖有砂石或石板。城市道路两旁也种植树木,唐长安及宋开封都有沿街植树、树种要求、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记载。道路两旁有排水沟,有的是明沟,有的是暗沟。水乡城镇的道路系统与河道系统形成一个互相密切配合的系统,以苏州最为典型。
城墙是城市最重要的防御性构筑物。
最早的城市的城墙有的是用木建的栅栏,有的是石头垒成或土夯成的墙,有的是挖一条深沟。宋以前的城墙很少包砖及用砖砌成,宋以后一些重要的城市,在城墙上某些防御的重点地段包砖,主要是火药的发明并广泛用于攻城,具有巨大的破坏性。明代以后城墙加砖砌更为普遍,有的城墙先用砖砌,中间填土夯实,有的先夯土筑城,再在外侧加砖,少数城市整体或城门地段则内外均加砖。砌城墙的黏合材料也非常讲究,如明代南京砌城墙时就使用了高强度的黏合剂。
城墙的高与宽,与城市的大小、防御的重要性等有所不同,城墙上有垛与城楼,其大小尺度及数目,也因城市的等级而利同。一些城墙上还有棱堡形的突出部分,主要是为了形成两边夹击消灭敌人的制利地形。为了加强防卫职能,一些重要的城市还建有瓮城,如南京中华门有四道城墙、三重瓮城,每重内有暗堡,以便对攻人城内的敌人进行围歼。
此外城墙一般都有排水设施,包括伸出较远的滴水,或在城墙内侧设置顺城墙的排水沟。
从周朝起,中国的都城和地方著名城市,无不建造园林。
历代都城都建有规模宏大的皇家园林(一般称为禁囿),着重是借用真山真水,并辅建有皇家规制的各种离宫行苑等建筑,集游憩、娱乐、行政办公职能为一体。这些皇家园林不仅是重要的景观汇集场所,而且也对调节城市小气候环境产生重要的作用,而更有一些园林的水系则直通漕运河道,成为加强皇家宫廷地域安全防卫的重要手段。除皇家园林以外,一般的地方城市也普遍建有各种公、私园林。
除承德避暑山庄皇家园林外,其他都是因势利导而建,其基本特征是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小巧玲珑、风景独秀,假山、人工湖多为主景色。尤其是明清的江南私家园林更是融造园、诗画、意境于一体,步移景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移天缩地在君怀”。
江南私家园林的建设有其外在的环境因素和内在的文化原因:从外在因素来讲,一般是因为城市规模不大而难以展开大规模的自然山水园林建设;从内在文化原因看,除了由于江南文化的精致、含蓄、内揽影响以外,江南私家园林的主人大多是退隐家乡的封建士大夫,往往以园林表达一种失意或超脱的精神意境。
商代以前的城市结构很松散,城垣围护的面积主要是以王宫、宗庙为核心的宫城性质的地区,一般的住宅则大多在城垣外呈散片状分布。
到了周代依附王城而建的郭城内,出现了大型的集中市场和手工作坊,商贾、手工业者和农耕者的居住密度也有较大的提高,并初步形成了“仕者近宫,工贾近市,不仕与耕者近门”的居住分异格局。
而在魏晋、隋唐时期则形成了严格的居住坊里制度,标志着中国传统城市空间结构中礼制风格的成熟。
隋唐以后城市封闭的城垣形态获得了较大的突破,随着城市经济职能的发展,严整的坊里制逐渐解体。
到了明清时期,一般州县城中,官宦府第和平民住宅往往交错分布,手工业作坊和商业铺面也相互混杂;但在较大的府、州城中,官宦大族集中居住的府第多就近官府衙门,环境优美,建筑也多为带有大小天井的院落式府第,质量较好,其周围景致较好的地段还往往辟建为私宅园林;而平民区多就近城市商业贸易活跃地段,常形成城内、城厢两大片密集的平房建筑群,沿街民居更多呈“前店后坊”或“下工上居”的基本格局,反映出传统城市空间布局中,手工作坊、商业店肆和平民居住区不相分离的总体特征。
“院落+对称轴线”是中国古代城市居住建筑的基本组合模式,这种内聚、围合的居住形态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内敛性的总体特征和宗教礼法的基本理念,从皇宫建筑到一般民居基本是一脉相承的。而居住建筑主要是木结构,这一材料与结构特征造就了中国古代居住建筑形式的飘逸与柔美特征。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设在某些方面与西方城市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长期受到封建王权、礼教思想的束缚,城市更多的是被作为一种政治和军事职能的载体,城市规划建设中过于追求礼制风格和象征意义,往往导致城市布局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脱节。主要表现在:
王宫是国都规划建设的核心内容,“王城居中”的营建模式造成城市其他功能分区的不合理。即使在地方城市中,主要的政治与礼教建筑物也是主导一个城市规划布局的中心,类似的现象具体而微;
道路网的布局及道路尺度基本是考虑哲理或象征意义的需要,而与交通的实际需求并不匹配;
在宋代以前中国城市中一直存在着居住坊里制度和对市场布局、经营的严格约束,这些都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不同于西方城市,中国古代城市中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广场与公共场所,反映了民主思想的淡漠与封建集权的强大;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设中,虽然很注重城市的山水布局、城市中的皇家与私家园林建设,但城市的公共绿化却一直是非常落后的。
作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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