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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系统讲解公司法律制度:从公司的概念、种类、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公司登记入手,分别展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与运行规则,并说明股份发行转让、董监高资格义务以及公司债券与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章:公司法
公司法概述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公司财务
课前回顾
甲、乙、丙、丁四人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丙每人以现金10万元或相当于10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丁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甲、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傿,但甲、丁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风险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东方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伙企业以甲无权单独签订合同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丙在与李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甲、乙、丁三人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丙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李某,李某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之后,该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财产只有20万元,而债务达50万元。
2004年1月,赵某与吴某共同出资20万元,组建了利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某出资18万元,占公司90%的股份,赵还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3月,该公司因买卖而欠下个体工商户张某13万元债务,张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利民公司的财产,在强制执行中发现,利民公司已资产不抵债,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清算中,张只分得3万元。由于赵的出资占90%,张认为公司就是赵个人的企业,所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赵的其他个人财产。
思考:1、张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认可?为什么?2、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3、如何设立公司?公司组织机构上有什么要求?
讲前测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2个有限,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1993年12月29日全国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并分别于1999年、2004年、2005年进行了三次修定。新修定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股东一旦将财产投入公司,便丧失对该财产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享有公司的股权,由公司享有对该财产的支配权利。
公司向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思考4-4】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该决议无效。这一说法正确吗?
四、公司的登记管理
公司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四)公司登记
设立登记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设立公司要申请与登记;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出资期限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思考4-5】(1)甲、乙两人准备共出资5万元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丙、丁计划共出资20万元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试分析两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至少是多少?
(3)股东出资方式
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折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出资。
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食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股东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思考4-6】甲、乙、丙共同出资历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出资的房产仅值1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试分析如何处理?
【思考】A、B、C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B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D入股。后查明,B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B现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应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即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思考4-7】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生产服装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出资40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术30万元,首次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后8个月内缴付;乙出资3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5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5万元,均为公司成立后1年内缴付;丙出资30万元,其中货币15万元、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作价5万元,除货币首次缴付外,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付。试分析该章程草案有无不妥之处。
三、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一)股东会1、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思考4-9】下列选项中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
【思考】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共有12个股东,5个董事和2名监事,下列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应当召开的有()。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思考4-10】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哪些?
【思考】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共15家股东,其中A出资20万元,B出资35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议;经过几年运作,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11家股东赞成增资,其出资额合计为62万元;有4家股东反对,其出资额合计为38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执行。试分析:(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2)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二)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享有如下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也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经理
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在这里经理并不是必须设立的机构,也可以不设经理而设总裁或者首席执行官等职务,行使公司的管理权。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四)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有:
【思考4-12】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共15家股东,其中A出资20万元,B出资35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议;经过几年运作,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11家股东赞成增资,其出资额合计为62万元;有4家股东反对,其出资额合计为38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执行。试分析甲公司上述行为中有无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六、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思考】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4-1】2006年3月1日甲、乙、丙三个自然人准备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起草了公司章程。章程要点如下:(1)公司名称为:创意服装公司;(2)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首次出资5万元,其余资金分别于2007年10月1日与2008年5月1日缴付;(3)甲方以专利权作价出资6万元;乙方以现金8万元出资;丙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作价12万元、信用作价4万元出资;(4)公司设立董事会,由2人组成;(5)公司设1名监事,由董事会成员兼任;(6)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试分析该章程的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
A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案情思考
唐某准备开办连锁店,现有出资额为100万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资金筹集有限,所以想独资开办股份有限公司,以解决连锁店经营中资金问题。但申请时却被驳回。
第三讲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三)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思考】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从2006年2月15日至2006年6月15日,4个月内向社会募集首批资金6000万元。公司如期募足了6000万元资金,但直至2006年9月1日,仍未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很多股东要求甲公司的发起人返还所认购的股款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公司的发起人认为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拒绝了股东的要求。试分析发起人与股东之间谁对谁错。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思考】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下列哪些情形该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股东大会的召开。
【思考】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10发出通知,定于6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在如期举行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上述两项决议,会上还根据大股东A的提议,表决通过了增加一名董事的决议。试分析该临时股东会的三项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殊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思考】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二)董事会和经理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19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思考】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下列情形中,哪些决议可以通过?
【案例】ABC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1年9月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2日召开会议,有关会议情况如下:(1)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位,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甲、乙、丙、丁4人,董事李某因出国不能参加会议,电话委托甲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王某因病不能出席,书面委托其朋友(非ABC公司董事)代为出席;(2)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三项决议:一是增设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是改选了一名董事;三是因公司经理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决定罢免现任经理;(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试分析上述各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思考】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主要区别?
一是设立方式不同,前者可以采取发起式和募集式两种方式,后者只能采用发起式设立;
四、股份发行和转让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股票可以平价和溢价发行,但不能折价发行。
(二)股份转让
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是股份的自由转让不是绝对的。股份转让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的方式,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5.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赵某是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2006年又与朋友一起设立了乙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挤占了甲公司20%的市场销售份额。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两项决议:一是免去赵某董事职务,增补股东代表李某为董事;二是要求赵某将其从乙厂取得的收入上交本公司。
试分析:(1)赵某能否出资设立乙食品加工厂?为什么?(2)甲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菫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A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第四节公司债券与公司财务、会计
1.权利性质不同。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思考】ABC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获准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6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3000万元。2005年8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该公司净资产额为2个亿。试分析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是多少万元?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合并、分立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甲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从乙厂购入一批原材料,货款50万元,一直未付,乙厂2006年12月催要时,才发现该公司已分立为A、B两个小公司,甲公司已经解散。当乙找A公司追要时,A公司以原公司分立时B公司分得80%的资产,应由B公司承担为由拒绝支付。当乙找B公司追要全部货款时,B公司以按原公司财产分配比例承担责任为由,只偿付80%的债务。试分析A、B两公司的做法有无法律依据?
大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6年8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6年8月1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在如期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除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还根据控股股东的提议,改选了公司2名董事。同时,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经表决,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的股东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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