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21页文件大小:327.5 KB来源: 食品安全性ppt课件
本课件按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展开,从受试物理化性质调查等初步工作,讲到急性毒性、遗传毒性、亚慢性与慢性毒性试验,并说明致畸、致癌试验的分阶段要求与结果判定。
第二节毒理学评价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中对不同受试物进行几个阶段试验原则规定为:①凡属我国创新的物质,特别是其化学结构提示有慢性毒性、遗传毒性或致癌性可能的,或产量大、使用面广、摄入机会多的,必须进行全部四个阶段的毒性试验;②凡属与已知物质(指经过安全性评价并允许使用者)的化学结构基本相同的衍生物或类似物,则可进行前三阶段试验,并按试验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第四阶段试验;③凡属已知的化学物质,世界卫生组织对其已公布每人每日允许摄入量的,同时能证明我国产品的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一致,则可先进行第
初步工作
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是指一次给予受试物或在短期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对机体所产生的毒性反应(中毒或死亡)。
(1)LD50即半数致死量,它是指受试动物经口一次或在24小时内多次染毒后,能使受试动物中有半数死亡的剂量,单位为mg/kg。
(2)7d毒性试验7d喂养试验是以7d向几组动物每日分别重复给予一定剂量,一般可设三个四个剂量组,在试验中可得一最小有作用剂量,通过公式可即可估计90d以至二年喂养试验的最小有作用剂量,再在此剂量上下各设几个剂量组,就可以进行90d或二年毒性试验了。
4、结果判定(1)如LD50剂量或7d喂养试验后最小有作用剂量小于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倍者,则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不再继续其他毒性试验。(2)如大于10倍者,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毒理学试验。(3)凡在10倍左右时,应进行重复试验,或用另外一种方法验证。
遗传毒性试验(蓄积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
2、致突变试验(1)细菌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亦称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法。基本原理是以一种致突变微生物与受试化学物质接触,并以哺乳动物肝微粒体进行受试化学物的代谢活化,如受试物经活化代谢后具有致突变性,则可使突变形微生物回复突变而重新成为野生型微生物。一般主要以沙门氏菌的组氨酸缺陷型的菌株,在被检物质存在下,就又回到组氨酸的非缺陷型的野生菌。
(2)小鼠微核试验和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微核是在细胞的有丝分裂后期染色体有规律的进入子细胞形成细胞核时,仍然留在细胞质中的染色体单体或染色体的断片或环,由于比正常的细胞核小很多,所以称为微核,微核的形成是由于染色全断裂剂(致突变物)作用的结果。其测定方法比较简便可靠,所以已经成为致突变试验的一种常用检测方法。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是在体细胞或生殖细胞内,直接观察在化学致突变物作用下,生物细胞染色体所发生的结构或数目的改变。一般多以骨髓细胞或外周细胞代表体细胞,以睾丸精原细胞代表生殖细胞。染色体的数目和形态在有丝分裂中期最易观察,所以染色体畸变分析多在有丝分裂中期细胞进行。
(3)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其基本原理与方法同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实验结束后取出动物睾丸,用低渗氯化钾溶液进行处理后,固定、制片、染色,最后观察精原细胞染色体畸变情况。精子畸形试验根据受试化学物如能影响实验动物的精子成熟过程,则可观察到精子头部或尾部的形态变化。
(4)显性致死试验和DNA修复合成试验
DNA修复合成主要是程序外的修复合成,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在细胞的有丝分裂周期中,仅S期为DNA合成期,如果受突变物作用受损伤时,可能在其它细胞周期内也进行修复合成,因此称为程序外DNA修复合成,因此可用程序外DNA修复合成的数量来判断致突变性的强弱。总之,遗传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可根据受试物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的不同,并兼顾体外和体内试验以及体细胞和生殖细胞的原则,在以上内容中选择四项试验进行判定。
3、结果判定(1)如果其中三项试验均为阳性,则无论积蓄性如何,均表示受试物很可能具有致癌作用,除非受试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一般应予以放弃,不需要进行其它项目的毒理学试验。(2)如果其中两项为阳性,而又有强积蓄性,则应予以放弃,如为弱积蓄性,由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根据受试物的重要性和可能摄入量等,综合权衡利弊再作决定。
(3)如果其中一项试验为阳性,则再选择备选遗传毒性试验中的两项其他致突变试验,如再选的两项均为阳性,则无论蓄积性如何均放弃,如有一项为阳性,而且为强蓄积性,则应放弃,如果一项为阳性且为弱蓄积性,则可进入第三阶段试验。(4)如果四项试验均为阴性,则无论蓄积性如何,均可进入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亚慢性毒性是指实验动物连续多日接触较大剂量的外来化合物所出现的中毒效应。能了解试验动物在多次给予受试物时所引起的毒性作用。
2、试验项目(1)90天喂养试验(2)繁殖试验(3)代谢试验根据这三项试验中所采用的最敏感指标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进行评价。
3、代谢试验代谢试验是一种阐明外来化学物质进入机体后在体内吸收、分布与排泄等生物转运过程和转变为代谢物的生物转化过程的试验。其目的是:(1)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以及蓄积性;(2)寻找可能的靶器官;(3)为选择慢性毒性试验的合适动物种系提供依据;(4)了解有无毒性代谢产物的形成。
2、结果判断(1)如果慢性毒性试验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小于或等于人的可能摄入量的5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应予以放弃;(2)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50倍而小于100倍者,需由有关专家共同评议,经安全评价后,决定该受试物能否用于食品;(3)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或等于100倍者,可考虑用于食品中,并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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