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第3章金融创新
第3章金融创新
第3章金融创新
第2页:金融创新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 3.1金融创新概述
- 3.2金融创新的背景和动因
- 3.3金融创新的影响
- 3.4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
第3页:金融创新概述
3.1金融创新概述
- 3.1.1金融创新的含义·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
- 不同场合、不同国家往往在其基本意思上存在较大差异,且有关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是根据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衍生而来的。
第4页:熊彼特对创新所下的定义
- 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
- 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重新组合而谋求最大化效益的过程。
- 根据该观点,创新包括五种情形:
- (1)新产品的出现;(2)新工艺的应用;(3)新资源的开发;(4)新市场的开拓;(5)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建立。
第5页:阿诺德·希尔金
- 阿诺德·希尔金:创新是指所有种类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
- 大卫·里维林: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
- 陈岱孙、厉以宁:金融创新即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
第6页: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本书将金融创新定义为:
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发生的金融改革。
第7页:金融创新的类型
- 3.1.2金融创新的类型·根据金融创新的主体分类·可分为管理金融创新和市场金融创新。
- 管理金融创新又称为公共创新,主要来自公共部门,是政府为达到管理的目标而做出的,涉及资金流动和货币政策执行在金融立法和管理条件方面的明确变化;
- 市场金融创新又叫私人创新,是指金融市场上自发涌现出的新的金融商品、金融工具或服务,是由市场主导的金融业改革。
第8页:金融创新的功能分类
- 根据金融创新的功能分类·可分为风险转移金融创新、流动性增强金融创新、信用创造金融创新和股权创造金融创新。
- 风险转移金融创新指允许经济行为人在他们中间转移金融头寸内的价格风险或信用风险的新工具和新技术的创新
- 流动性增强金融创新指加强资产流动性的新工具创新
- 信用创造金融创新指扩大了经济行为人通过信贷供应者的渠道,引起经济行为人从传统信用渠道转向非传统信用渠道的创新
- 股权创造金融创新指拓宽经济行为人通向股权融资渠道的创新
第9页:根据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分类
据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分类·分为进取型金融创新和防御型金融创新
- 进取型金融创新是指创新主体为寻求更大的发展,对现有金融资源进行拓展和开发,获取超额利润的创新
- 防御型金融创新是指由于需求方面环境和交易成本的变化,迫使金融机构采用创新以防御这种不利的金融环境,保持自己的市场参与份额。
第10页:金融创新的来源分类
- 根据金融创新的来源分类·可分为原创型金融创新和引入型金融创新两类。
- 原创型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主体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发出原本没有的金融产品的创新
- 引入型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主体引入国外的金融创新产品或者把别人创造的产品经过一定的改造后为自己所用的一种特殊的创新。
第11页:根据金融创新的动机分类
根据金融创新的动机分类
- 分为提高金融效率的金融创新、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和谋求最大利润的金融创新。
- 提高金融效率的金融创新:动机是提高金融效率,有金融观念的创新、金融组织的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创新
- 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动机是规避严格的金融管制,有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自动转帐帐户、协定帐户、回购协议和可转让存单等
- 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动机是避免利率及汇率波动所遭受的损失,有浮动利率债券、可调整优先股、金融期货、远期利率协议、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等
- 谋求最大利润的金融创新:动机是最大的利润,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和清算支付系统的创新等。
第12页:金融创新的特征
- 3.1.3金融创新的特征·目的性:任何创新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金融创新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规避金融管制和约束诱导。
- 风险性:风险性是金融创新最基本的特征。每一次金融创新和每一次创新成果都具有风险。
- 数量化·信息化·全球化
第13页:金融创新的背景和动因
3.2金融创新的背景和动因
3.2.1金融创新的背景·欧洲货币市场的兴起·国际货币体系的转变·石油危机与石油美元的回流·国际债务危机
第14页:金融创新的动因
3.2.2金融创新的动因·金融管制的放松·市场竞争的日益尖锐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科学技术的进步
第15页:金融创新的影响
3.3金融创新的影响
- 3.3.1金融创新对金融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 1.金融创新对投资者的积极影响
- 扩大了投资者的投资范围
- 增强了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16页: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积极影响
2.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积极影响
- 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赢利能力
- 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 增强了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第17页: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影响
3.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影响
- 丰富了金融市场中产品的种类和层次
- 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
第18页: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积极影响
4.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积极影响
第19页:金融创新对金融业发展的消极影响
3.3.2金融创新对金融业发展的消极影响
- 1.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风险
- 2.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 3.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市场上的过度投机
- 4.金融创新削弱了各国货币政策的效力
第20页: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
- 3.4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金融工程可以通过分解产品、修改或增加产品要素、重新组装产品,创造出新产品、新结构或新策略。
- 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
- 有时间扩展法、组合分解法、基本要素调整法、条款增加法和技术发展创新法五种。
第21页:时间扩展法
- 3.4.1时间扩展法·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和期权合约是金融创新中四种最基本的衍生金融产品。
- 它们可看成是由其基础资产通过时间扩展发展而来。
- 如可以把远期汇率协议和远期利率协议看作是即期汇率和即期利率在执行时间上的拓展。
第22页:组合分解法
3.4.2组合分解法
- 1.组合法·也称静态和动态复制型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方法,通过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金融产品组合成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
- 看涨期权和基础资产可以静态复制看跌期权
- 有利率上限的浮动利率票据(Capped FRN)可以通过一个浮动利率票据和一个利率上限期权空头来构造
第23页:金融产品创新:分解法
- 2.分解法·指将原有金融产品中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特性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和剥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分别进行定价和交易的创新方法。
- 由于经过分解的证券满足市场细分中不同投资者需要,一般可以提高证券价格,起到部分之和大于总体的效应,有时也可以增强流动性,甚至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或发行成本。
第24页:美林公司的本息分离债券产品
- 美林公司在1982年推出的第一份具有本息分离债券性质的产品名为"国债投资成长收据"。尽管它本身不是国债,但是完全由国债作抵押担保,其信用接近于国债。
- 此后,索罗门兄弟公司也推出具有本息分离债券性质的“国债自然增值凭证”。
- 1985年美国财政部推出了本息分离债券,它使一些特别指定的中长期国债的本息得以分离。
- 将国债本息剥离,将每一次的现金流变成零息债券,分别卖给需要的投资者。案例
第25页:基本要素调整法
- 3.4.3基本要素调整法·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合约等标准的金融工具一般都有基本的合约要素。
- 在金融创新中根据实际需求,对基本合约要素进行修改和拓展,便可派生出许多新型金融产品。
第26页:金融产品创新的举例说明
- 举例:
- 标准利率互换来说,其合约中具体设定有固定本金、一方固定利率、另一方浮动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立即起算等要素
- 如果对这些要素进行修改,可以派生出多种非标准互换和其他互换。
- 见p53-55图。
第27页:表3-2 )
- 3.4.4条款增加法·条款增加型的金融创新即通过增加一些特殊条款来进行的创新(见p56表3-2)。
- 主要增加的条款包括:
- 可转换条款。即赋予投资者转换权利的条款,使之可以将一种类型的产品转换成另外一种类型的产品·可转换债券。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利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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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即两种不同金融产品可以相互转换的条款
- 可互换条款。即两种不同金融产品可以相互转换的条款。
- 我国出现的创新基金:伞型基金。规定了可互换条款。即基金发起人根据一份总的基金招募书发起设立多个相互间可据规定程序进行转换的子基金。
- 好处:方便投资者在同样一个伞型基金之下转换,避免投资者的资金外流,同时也减少投资者额外的申购和赎回的手续费用,并帮助基金管理人减轻赎回压力。
第29页:即规定一定条件下
- 可赎回条款。即规定一定条件下,发行人可在证券到期之前全部或部分地将债券或优先股赎回的条款。
- 这种条款考虑的是发行公司的利益:
- 可以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对发行者带来的损失,或者限制股票上升而不马上转股的投资者的利益。
第30页:即规定证券持有人可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发行人
- 可回售条款。即规定证券持有人可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证券,或以特定价格回售给发行人的条款。
- 目前国内发行的绝大部分可转债都设有相关的回售条款,它是发行人为获取市场需求而设定的,赋予了投资者在特定情况下有一定的选择权。
第31页:即在债券条款中规定
- 可延期条款。即在债券条款中规定,债券到期后可延长借款期限。
- 国家开发银行2004年第11期金融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该债券是创新品种,期限是3年,并被附加了延期选择权,即投资者有权在3年到期后,选择是否要求将该债券的期限再延长2年。
第32页:可提前条款
可提前条款
- 可浮动条款
- 可固定条款
- 可依赖条款
- 可封顶/保底条款
- 可调整条款
- 可参与、积累、投票条款
- 可触发/触消条款·具体可见p57-58。
第33页:技术发展创新法
- 3.4.5技术发展创新法·即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创新。
- 技术发展使得金融市场更加便捷,更加具有效率,信息更对称,摩擦更小,产品更丰富。
- 主要体现在电子网络金融业务创新上,包括电子货币、电子证券交易、POS终端、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网上交易、网上保险、银行转帐清算系统和银行间同业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