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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第一章 食品可追溯性体系绪论.ppt

页数:26页文件大小:2.05 MB来源: 食品可追溯性体系ppt课件

本章从二恶英污染与疯牛病危机等食品安全事件出发,说明食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的现实背景,进而界定可追溯的定义与跟踪、追溯的区别,并梳理可追溯的基本单元、必备信息及其作用。

食品可追溯体系课件封面,标示课程名称与从由来、涵义到技术与体系建设的篇章构成
二恶英污染事件要点页,说明1999年欧洲四国饲料污染及二恶英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背景
疯牛病小节标题页,标示继二恶英之后推动可追溯体系建立的第二个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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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食品可追溯体系封面

本课件封面:课程名称《食品可追溯体系》,围绕食品可追溯的问题由来、基本涵义、实现技术与体系建设逐层展开。

第2页:第一节 食品可追溯问题的由来

第一节 食品可追溯问题的由来——一、二恶英

  • 1999年1-4月,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四国相继发生因饲料被二恶英污染,导致畜禽类产品及乳制品含高浓度二恶英的事件。
  • 二恶英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产生于化工冶金工业、垃圾焚烧、造纸以及生产杀虫剂等产业。
  •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其确定为一级致癌物。

第3页:二、疯牛病

本页为小节标题页:二、疯牛病。

第4页:克-雅氏症与疯牛病的危害

克-雅氏症全称为克罗伊茨费尔德—雅各布氏症(Creutzfeldt-Jakob Disease,CJD),是一种罕见的、致命的神经系统疾病。

命名由来
1920年德国神经病学家克罗伊茨费尔特最早记录症状,1921年阿尔方斯·雅各布又发现4个类似病例,故以二人姓氏命名。
临床症状
痴呆或神经错乱、视觉模糊、平衡障碍、肌肉收缩,神经病理检查可见脑神经海绵状变性。
流行特征
发病率约为百万分之一,潜伏期10-15年,病人多在发病后1至2年内死亡。

第5页:疯牛病危机的影响与体系建立

三、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

  • 从政治上看,疯牛病危机使欧盟国家之间产生了矛盾。
  • 从经济上看,疯牛病危机使欧盟损失惨重。
  • 疯牛病导致公众对政府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 欧盟的权威性在这场混战中受到挑战。

第6页:欧盟1760与178/2002号法规

欧盟食品可追溯法规的建立

(EC)No. 1760/2000 号法规
又称新牛肉标签法规,2000年出台,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上市销售的牛肉产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标签须标明牛的出生地、饲养地、屠宰场和加工厂,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
EU Regulation 178/2002
2002年制定,从法律上确定食品的可追溯性,于2005年1月1日在欧盟生效。

第7页:第二节 食品可追溯的涵义

本页为章节标题页:第二节 食品可追溯的涵义,以 Traceability 与 Farm to Table 标示“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范围。

第8页:食品可追溯的三种表述

一、食品可追溯的定义——不同体系的表述

  • 《国际食物法典》采用“追溯/产品追查”的说法。
  • 美国则简单地称之为“记录保存”。
  • 还有一种称之为“跟踪与追溯”。

第9页:ISO 9001:2000 的可追溯定义

ISO 9001:2000 中的可追溯定义

国际标准 ISO 9001:2000 认为追溯是质量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定义为:回溯目标对象的历史、应用或位置的能力。

第10页:EU 178/2002 的可追溯定义

EU General Food Law(Regulation (EC) No. 178/2002)中的可追溯定义

可追溯就是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过程中,从原材料(如牛肉制品的牛的饲养)的生产培育,到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所有过程的记录回溯能力。

第11页:跟踪与追溯的区别

跟踪与追溯的方向差异

跟踪(tracking)
从食品供应链的上游至下游,跟踪一个特定的单元或一件(一批)食品运行过程的能力。
追溯(tracing)
从供应链下游至上游识别一个特定单元或一件(一批)食品来源的能力,即通过记录标识回溯某个实体的来源、用途和位置。

第12页:跟踪(tracking)示意图

本页为跟踪(tracking)示意图,标示食品沿供应链上游至下游流动时被跟踪的方向。

第13页:追溯(tracing)示意图

本页为追溯(tracing)示意图,标示从供应链下游向上游回溯食品来源的方向。

第14页:食品可追溯的四项基本要求

食品可追溯的四项基本要求

  • 对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品供应链全过程进行记录。
  • 记录的所有信息要予以保存。
  • 所有的信息可以方便地查询。
  • 按记录信息可查询到每件食品的具体位置及其在供应链中的位置。

第15页:第一章 食品追溯的基本概念

本页为篇章标题页:第一章 食品追溯的基本概念。

第16页:食品可追溯的基本单元:物流方向

二、食品可追溯的基本单元——物流方向

本页图示食品沿生产 → 运输 → 仓储 → 零售的物流方向流动,构成可追溯单元的划分基础。

第17页:追踪的信息流向

追踪的信息流向

本页图示与物流方向相对应的信息流:生产、运输、仓储、零售各环节之间追踪信息的传递方向。

第18页:可追溯单元的层级结构

可追溯单元的层级

  • 生产单元
  • 仓储单元
  • 运输单元
  • 销售单元(贸易单元)

各层级单元共同对应到批次,批次是可追溯的基本单元。

第19页:第三节 基本信息与价值分析

第三节 食品可追溯必备的基本信息和作用——一、食品可追溯信息的价值分析

可追溯信息涉及四类主体:食品的生产制造商(含初级产品生产商)、食品的运输仓储方、食品的销售商、食品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20页:可追溯信息流程图

本页为可追溯信息流程示意图,展示信息在供应链各主体之间的汇集与流向关系。

第21页:牛胴体分割与信息流

本页图示牛 → 胴体最初的分割 → 零售分割过程中的信息流,说明分割环节中批次信息的传递与衔接。

第22页:可追溯信息对消费者的价值

食品的消费者视角下的可追溯信息价值

  • 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 消费者愿意用较高的成本得到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第23页:可追溯信息对监管部门的价值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监管组织)视角下的价值

  • 更加有效地管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支撑食品生产销售风险管理与食品召回制度的建立。
  • 获得消费者更高的信任。
  • 国家安全的需要。

第24页:可追溯信息对生产经营者的价值

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者视角下的价值

不论法律法规是否要求,生产销售企业都会对自身生产销售活动作纸质或电子信息记录,以保证对经营活动有清楚的记录和控制。

  • 企业本身也是消费者,与普通消费者有同样的价值判断。
  • 企业管理的要求:企业供应链管理、食品召回。
  • 食品安全控制的必然要求。
  • 企业利润的要求。

第25页:食品可追溯的基本信息

二、食品可追溯的基本信息

以一般蔬菜种植为例,原材料基本信息必须包括农田基本信息、耕作者基本信息、种籽来源、耕作过程基本情况(化肥使用、病虫害等)、采摘情况等;生产加工过程须有生产者基本信息、原材料来源、辅助材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信息、生产基本信息;运输过程须有运输者基本信息、班次信息等。

各国规定牛肉包装必须具有八大主要信息:牛肉所属性别、出生年月、饲养地、加工者、零售商、无疯牛病病变说明等。

第26页:食品可追溯的三大作用

三、食品可追溯的作用

  • 减少食源性疾病的感染。
  • 在食品质量安全危机暴发时,厂商可减少承担产品被禁止销售、固定资产被没收、丧失企业信誉和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崩溃等负面影响的风险。
  • 危机出现时,公司与政府都可以快速识别风险,减少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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