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26页文件大小:2.05 MB来源: 食品可追溯性体系ppt课件
本章从二恶英污染与疯牛病危机等食品安全事件出发,说明食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的现实背景,进而界定可追溯的定义与跟踪、追溯的区别,并梳理可追溯的基本单元、必备信息及其作用。
本课件封面:课程名称《食品可追溯体系》,围绕食品可追溯的问题由来、基本涵义、实现技术与体系建设逐层展开。
第一节 食品可追溯问题的由来——一、二恶英
本页为小节标题页:二、疯牛病。
克-雅氏症全称为克罗伊茨费尔德—雅各布氏症(Creutzfeldt-Jakob Disease,CJD),是一种罕见的、致命的神经系统疾病。
三、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
欧盟食品可追溯法规的建立
本页为章节标题页:第二节 食品可追溯的涵义,以 Traceability 与 Farm to Table 标示“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范围。
一、食品可追溯的定义——不同体系的表述
ISO 9001:2000 中的可追溯定义
国际标准 ISO 9001:2000 认为追溯是质量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定义为:回溯目标对象的历史、应用或位置的能力。
EU General Food Law(Regulation (EC) No. 178/2002)中的可追溯定义
可追溯就是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过程中,从原材料(如牛肉制品的牛的饲养)的生产培育,到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所有过程的记录回溯能力。
跟踪与追溯的方向差异
本页为跟踪(tracking)示意图,标示食品沿供应链上游至下游流动时被跟踪的方向。
本页为追溯(tracing)示意图,标示从供应链下游向上游回溯食品来源的方向。
食品可追溯的四项基本要求
本页为篇章标题页:第一章 食品追溯的基本概念。
二、食品可追溯的基本单元——物流方向
本页图示食品沿生产 → 运输 → 仓储 → 零售的物流方向流动,构成可追溯单元的划分基础。
追踪的信息流向
本页图示与物流方向相对应的信息流:生产、运输、仓储、零售各环节之间追踪信息的传递方向。
可追溯单元的层级
各层级单元共同对应到批次,批次是可追溯的基本单元。
第三节 食品可追溯必备的基本信息和作用——一、食品可追溯信息的价值分析
可追溯信息涉及四类主体:食品的生产制造商(含初级产品生产商)、食品的运输仓储方、食品的销售商、食品的监督管理部门。
本页为可追溯信息流程示意图,展示信息在供应链各主体之间的汇集与流向关系。
本页图示牛 → 胴体最初的分割 → 零售分割过程中的信息流,说明分割环节中批次信息的传递与衔接。
食品的消费者视角下的可追溯信息价值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监管组织)视角下的价值
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者视角下的价值
不论法律法规是否要求,生产销售企业都会对自身生产销售活动作纸质或电子信息记录,以保证对经营活动有清楚的记录和控制。
二、食品可追溯的基本信息
以一般蔬菜种植为例,原材料基本信息必须包括农田基本信息、耕作者基本信息、种籽来源、耕作过程基本情况(化肥使用、病虫害等)、采摘情况等;生产加工过程须有生产者基本信息、原材料来源、辅助材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信息、生产基本信息;运输过程须有运输者基本信息、班次信息等。
各国规定牛肉包装必须具有八大主要信息:牛肉所属性别、出生年月、饲养地、加工者、零售商、无疯牛病病变说明等。
三、食品可追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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