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25页文件大小:1.22 MB来源: 食品可追溯性体系ppt课件
本章按国别梳理食品可追溯的发展脉络:欧盟从食品安全白皮书到新牛肉标签法规与《食品基本法》的演进,美国以生物恐怖应对法为核心的监管与法律体系,日本的机构与立法建设,最后回到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与可追溯现状。
本页为篇章标题页:第二章 食品可追溯发展概况,依次介绍欧盟、美国、日本及我国的食品可追溯发展状况。
第一节 欧盟的食品可追溯发展状况——一、欧盟概况
二、欧盟的食品安全机构建设: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是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科学咨询的核心机构。
三、食品法律体系概述——(一)欧盟食品法律体系框架
本页为小节标题页:(二)有关食品可追溯的法律。
1、2000年欧盟出台《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
2、2000年出台(EC)No. 1760/2000 号法规(新牛肉标签法规)
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国家上市销售的牛肉产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标签上必须标明牛的出生地、饲养地、屠宰场和加工厂,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
3、欧盟于2002年1月制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EU 178/2002 号法规,即著名的《食品基本法》
该法于2005年1月1日在欧盟生效。
该法规第18条确定的食品可追溯原则
该法规第19条对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
四、欧盟食品法规的特点
法规第二十条对食品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商做了同样的规定。
第二节 美国食品可追溯发展状况——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主要食品安全法律
《生物恐怖应对法》(the Bioterrorism Act):2002年6月12日由布什总统签发,是美国食品可追溯与防护的重要法律依据。
《生物恐怖应对法》确立的四项制度
第三节 日本的食品可追溯体系——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制度
三者共同构成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与可追溯制度实施的主体。
二、有关食品可追溯的法律——两大基本法律
日本的专项立法
日本2003年颁布的食品安全基本法
该法确立了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理念;要求在国内和进口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
据此,日本虽无法要求出口国遵循与国内相同的强制性检验程序,但可依据该法对进口产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本页源文件仅提取到页码,内容为图示,推测为日本与欧盟、美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的比较或补充说明,建议对照原课件图片补充要点。
本页图示:非常相似的情况——日本与欧盟、美国在食品可追溯制度建设路径上呈现高度相似的特征。
第四节 我国的食品可追溯发展状况——一、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
二、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我国的食品可追溯现状
本页为小节标题页,综述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进展,建议对照原课件图片补充具体要点。
下载地址:{{downurl}}
{{{a}}}
{{#b}}{{{b}}}
{{/b}} {{/title}} {{#nolog}}登陆注册
{{/nolog}} {{#djsx}}点我刷新
{{/djsx}} {{#gocz}} {{/gocz}} {{#ffqr}} {{/ffq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