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131页文件大小:659.3 KB来源: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ppt课件
本课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课堂教学单元设计合集,按八个教学单元组织。每个单元包含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任务与案例、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法、参考资料、工具与材料,以及按教学步骤编排的时间分配表,并配套完整的讲稿内容,覆盖建设项目与建筑市场、招投标法律体系、招标与投标具体业务、开标评标定标、合同法律制度与施工索赔全过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1)
本次课标题:建筑市场与招投标法律体系
教学目的:
任务与案例: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教学内容与步骤: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注:课程单元可以是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1.1 建设项目的基本知识
建设项目的特征: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具有特定的对象、一次性、生命周期性、有特殊的组织和法律条件、涉及面广、作用和影响具有长期性、环境因素制约多。
建设项目的类型:按投资建设的用途划分为生产性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工程项目;按投资的再生产性质划分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与更新改造项目。
其他划分:按建设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项目;按资金来源划分为内资项目、外资项目和中外合资项目;按建设阶段划分为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在施)项目、建成投产项目和竣工项目,以及续建和停建项目。
1.1.3 建设项目的组成
1.1.4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策划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考核评价阶段。程序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建筑市场概述
建筑市场的特征:交换关系的复杂性、交易的直接性、产品交易的长期性、显著的地区性、交易的特殊性(单件性、整体性与分部分项相对独立性、交易价格特殊性、不可逆转性)、较大的风险性、竞争激烈。
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建筑市场由工程建设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市场主体,各种形态的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构成市场客体,主要竞争机制是通过招标投标制度并运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保证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的风险:
1.2.2 建筑市场的主体
建筑产品的特点:固定性、多样性、体积庞大性、生产的不可逆性、投资数额大且生产周期和使用周期长、整体性和施工生产的专业性。
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建筑市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市场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3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4.1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是指全部现行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为四个方面。
2.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效力层级
1.4.3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2)
本次课标题: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教学目的:
任务与案例:建设工程招标基本工作程序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解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与招标范围(90分钟);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形式与招标投标代理(90分钟);讲解建设工程招标程序(90分钟)。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注:课程单元可以是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2.1 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特点: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可较好地实现投资效益;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与运作程序,可有效杜绝不正之风,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2.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法定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2.2.1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
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
2.2.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
2.2.3 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类别和形式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差异:招标信息发布方式不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时间不同(公开招标通常设资格预审,邀请招标通常为资格后审);适用范围不同;花费时间和费用不同。
2.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特征:是社会中介组织,不是政府机构,不具备行政职能;提供的是代理服务,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事务且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招标代理是一种自愿行为。
2.5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招标文件是招标机构负责拟定的供招标人进行招标、投标人据以投标的成套文件。
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一并报送;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应及时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
办理招标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和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编制工程标底: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工程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编制。
3. 招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业务
教学目标:了解施工招标的主要工作程序和步骤,学习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内容,掌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的内容并能依据范本编制相关文件,熟悉《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能据此分析具体案例。
确定施工发包范围应考虑的因素: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施工现场条件;对工程总投资的影响;招标人的状况;其他因素的影响。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组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3.2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的程序:
3.3.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实施原则和特点: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措施,它定位于通用性,着力解决各行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5.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概念和作用
编制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统一的工程计量规则、基础定额和各种相关定额、取费标准或价格调整文件;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及现场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及其他依据。
编制程序: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确定后进入编制阶段;编制人员应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编制标底;审核标底(计价内容、组成内容、相关费用);开标前做好标底保密工作。
标底计价办法:招标标底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本章小结:施工招标工作中招标人应首先合理划分招标标段,编制详细合理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参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合理的标底也直接影响施工招标工作效果,目前编制标底的方法主要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练习:课后习题;编制招标文件。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3)
本次课标题: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业务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通过本次任务的训练,能熟练地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的编制;工程施工招标程序的设置、安排;资格预审标准设置。
任务与案例:学习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案例以3.4所列案例为参照。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解施工招标的特点方式、标段划分因素与招标程序(45分钟);讲解资格审查分类、内容、方法与程序及文件编制(45分钟);案例讲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实施原则方法、适用范围与构成内容(90分钟);结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讲解施工招标文件案例(90分钟)。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4.1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准备与决策。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及资格条件,正式投标前积极做好各项投标准备工作有助于投标成功,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获取投标信息、调查分析研究、投标前期决策、成立投标工作组织、寻求合作伙伴和办理注册手续等。
投标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自然环境。
投标项目的内部环境因素:建设单位情况;竞争对手情况(数量、实力、优势);项目自身情况(规模、标段划分、发包范围、技术难度、地形地质与地下水位、资金来源与价款支付方式、监理方业绩与作风)。
影响投标决策的内部因素:
投标决策类型:
成立投标工作机构:决策人负责报价策略,一般由总经济师、部门经理担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一般由总工程师、技术部长担任;投标报价负责人负责计算制订投标报价,一般由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担任。
寻求合作伙伴的情形:招标项目要求统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需在借款国寻找伙伴以享受评标优惠;项目所在国要求外国公司与本国公司联合;自身实力不强需优势互补。选择伙伴后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力、责任和义务。外地承揽工程还需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1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工作步骤
4.2.2 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4.3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
投标费用的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通知(206号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
4.3.5 投标人报价策略: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所占比重一般达60%左右,报价策略在投标中所占比重非常高。
其他技巧:开口升级法、突然降价法、先亏后赢法等。应用时应注意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是否允许、根据招标项目特点选用,并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本章小结:本章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前期投标准备与决策、编制资质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基本方法和策略关系到承包商能否中标。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5)
本次课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通过本次任务的训练,能熟练地进行:开标会的组织安排;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方法的运用;依照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并安排后续工作。
任务与案例:学习施工评标计算方法;案例以教材所列案例为参照。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解开标的时间地点程序(45分钟);讲授评标原则、要求、步骤、方法(135分钟);讲授定标、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45分钟);招投标部分综合练习(180分钟)。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1. 建设工程施工开标的时间、地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是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已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地方应当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
2. 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
建设工程施工开标的程序
5.2 建设工程施工评标
5.2.3 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步骤:国内大型工程项目的评审通常分成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5.2.4 建设工程施工评标主要方法
案例2:某国外援助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为职工住宅楼和普通办公大楼,划分为甲、乙两个标段。招标文件规定:国内投标人有7.5%的评标优惠;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给予评标优惠,若甲标段中标则乙标段扣减4%;合理工期为24~30个月,评标工期基准为24个月,每增加1个月在评标价格上加0.1百万元。经资格预审有A、B、C、D、E五家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获得通过,其中A、B两投标人同时对甲乙两个标段投标,B、D、E为国内承包商。
甲段评审结果:A报价10百万元、工期24个月,评标价10百万元;B报价9.7百万元、工期28个月,评标价9.17百万元(本国优惠-0.7、工期因素+0.2);D报价9.9百万元、工期25个月,评标价9.26百万元(本国优惠-0.74、工期因素+0.1)。甲段中标人为B。
乙段评审结果:A报价10百万元、工期24个月,评标价9.515百万元(本国优惠-0.773、两标段优惠-0.412、工期因素+0.4);B报价10.3百万元、工期28个月,评标价9.89百万元;C报价9.8百万元、工期24个月,评标价9.8百万元;E报价9.5百万元、工期30个月,评标价9.387百万元(本国优惠-0.713、工期因素+0.6)。乙段中标人为E。
案例1:项目计划工期15个月,实际工期比计划少1个月则报价减少5万元;标底290万元,报价低于或高于标底15%以上者为废标。经计算A为废标;B报价295万元;C报价276万元;D报价265万元;E报价295万元;F报价265.75万元。按最低报价法顺序为D、F、C、B、E。
案例3:评价指标权重为业绩25%、投标方案25%、质量目标5%、方案年费用45%。计算结果为A方案81.03分、C方案93.75分、B方案90.38分、D方案85.88分。
5.3.1 建设工程施工定标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6)
本次课标题:合同基本知识
教学目的:通过本节学习,了解合同的基本知识,具备合同的一般管理能力。
任务与案例:掌握合同履行过程中基本知识;案例以教材所列案例为参照。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授概述、订立、效力(90分钟);讲授履行、变更、转让(90分钟);讲授合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与担保(90分钟);结合讲授内容完成案例分析(90分钟)。
教学内容与步骤(续):案例教学结合讲授内容完成,安排在分析环节;课后体会由教师课后填写。
注:课程单元可以是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6.1 合同法概述
本页源文件仅提取到页码编号,未获取到正文文字,推测为原课件的分页或图表页。相邻内容为合同法基本原则与合同的形式、内容。
合同的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其他分类包括计划与非计划合同、双务与单务合同、诺成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与无偿合同、要式与不要式合同、定式合同等。
6.2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内容:
6.2.3 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6.2.4 缔约过失责任
构成要件: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当事人一方受有信赖利益的损失;当事人一方具有过错,表现为违反先合同义务;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承担责任的情形:
6.3.1 合同的生效
6.3.2 效力待定的合同:已成立的合同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
6.3.3 无效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自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财产后果的处理:
6.4.1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的补缺规则:
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未约定履行顺序、对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且义务仍可能履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履行先后顺序而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合同的保全:
6.4.2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6.4.3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的原因: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同归一方;债权人免除债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情形。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5 违约责任概述: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求以违约人有过错为前提。
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以补偿性为原则,旨在弥补或者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6.6 合同担保: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担保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清偿顺序: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未登记按合同生效先后清偿,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本章小结:合同按约履行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最常见的情形;掌握合同生效的要件能够判断合同的效力;担保制度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担保形式共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7)
本次课标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教学目的:通过本节学习,具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本知识,具备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
任务与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以教材所列案例为参照。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授订立、分类概述(45分钟);讲授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45分钟);讲授概述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180分钟);结合讲授内容完成案例分析(135分钟)。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本章讲解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分类,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7.1 概述
按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
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供电合同等。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合同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固定价包括固定总价合同(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为依据一笔包死,只有设计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能变更)和固定单价合同(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和纯单价两种);可调价分为可调总价和可调单价;成本加酬金适用于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依据尚不充分或工期紧迫的工程,按酬金计算方式分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奖惩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四类。
7.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组成: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3个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条款包含11部分内容: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
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由当事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与通用条款共同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监督管理可划分为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的管理与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两个层次。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受阻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和监理人并书面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证明;持续发生时应提交中间报告,并于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损失承担:
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而在迟延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承包人为工程订购并已交付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发包人要求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不能退货产生的损失;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及遣散人员的费用;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扣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后28天内完成支付。
保险:类型包括工程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保险,并要求持续保险。
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支付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2. 工程分包
3. 发包人的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提供施工条件(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提供进场交通条件,协调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提供基础资料(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勘察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签订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义务(续):发包人应负责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保证承包人正常施工所需的进场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义务: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采取施工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将发包人支付的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并及时支付雇用人员工资和分包人价款;编制竣工资料并完成立卷归档。
承包人义务(续):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按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按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安全措施;将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按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并移交发包人;以及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
7.3.2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本页源文件仅提取到页码编号,未获取到正文文字,推测为原课件的分页或图表页。相邻内容为施工图纸与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7.3.3 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5. 变更管理
7.3.4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在具体问题中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实行必要的约束。委托监理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为了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协议。工程勘察与设计合同管理是委托方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依据主要有《合同法》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订立时双方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等原则。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进度序号:8)
本次课标题:建设工程索赔
教学目的:通过本节学习,了解FIDIC施工合同条件并具备合同索赔的基本知识,具备施工合同的索赔能力。
任务与案例: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案例以教材所列案例为参照。
教学内容与步骤:讲授FIDIC施工条件(45分钟);讲授索赔原则、程序、索赔报告(45分钟);讲授施工索赔实施(45分钟);讲授施工项目费用及工期索赔(90分钟);讲授反索赔(135分钟)。
课后体会:本栏供教师课后填写本次课堂教学的体会与改进建议。
8.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语缩写,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我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的规范性合同条件不仅被会员国广泛使用,也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世界金融组织在招标文件中使用。
FIDIC经典文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桔皮书)等。
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采用总价合同)、《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协议书(如填写协议书时)→ 中标函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涉及的几个期限:合同工期用竣工时间的概念,指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经批准顺延工期之和;施工期从开工令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缺陷通知期即国内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
8.1.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部分重要概念
影响合同价格的因素:
8.1.5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争端裁决委员会:可选定为1名或3名成员,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合同每一方提名1位由对方批准,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
8.2 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索赔的基本特征: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均可提出;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才能索赔;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须经协商、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索赔的分类:
3. 索赔的起因
8.3.1 工程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
3. 工程施工索赔的证据类型: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文件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经业主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送电送水与道路开通封闭记录;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及恢复施工日期记录;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记录;图纸变更与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现场气候记录;验收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凭据;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1. 索赔文件的组成: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和工期的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编制应注意的问题: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计算索赔款项和工期要合理准确并说明依据、方法、结果;责任分析清楚,明确对方负全部责任;说明承包商为避免和减轻损失所作的努力;阐明干扰事件与索赔的直接因果关系;书写用语尽量婉转,避免强硬语言。
8.3.3 承包商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
8.4.1 索赔费用的构成:与施工合同价格所包括的内容一致,只要是承包商有索赔权的事项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的都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8.4.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8.4.3 工期索赔分析:一般运用的工期延误计算方法有两种。
比例分析法简便但有时不能考虑关键线路的影响,也不体现停工返工引起的施工降效,很多索赔问题还要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记录确定。
FIDIC施工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管理知识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FIDIC施工合同条款中关于指定承包商、合同价格的确定、合同争议的解决以及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一些时间概念,其具体含义与我国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有所区别,运用时一定注意区分。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合同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的受损方为保障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熟悉合同内容,熟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注意索赔的时限要求以及保留索赔证据,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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