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64页文件大小:209.4 KB来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ppt课件
本课件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与招标、投标、定标三阶段的法律性质,梳理其分类口径与六项基本原则,并展开建设工程采购的内容、方式,以及传统模式、总承包模式、CM模式、BOT模式等承发包模式与合同计价方式。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突出的优点: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分类及特点
(1)、按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2)、按行业和专业分类
(3)、按建设项目的组成分类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单项工程招标投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投标
(4)、按工程发包承包的范围分类
(4)、按工程是有涉外因素分类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2.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作用和意义
招标案例分析:依法律规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其特征在于:通过竞争决定的总价不因工程量、设备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当事人投标标价应将一切因素涵盖,是一种高风险的承诺。当事人自行变更总价就从实质上剥夺了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价的权利并势必纵容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因而这种行为是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构成对其他投标人权益的侵害,所以A建筑公司的主张应予支持。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二、建设工程采购方式
传统模式(设计—招标—建造,DBB):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先委托咨询、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与工程设计并交付整个项目的施工详图,再组织施工招标,最终选定一家施工总承包商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图中合同关系与管理协调关系涉及的参与方包括:业主、建筑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总承包商、各分包商与供应商。
施工任务的总承包方式示意图:图示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各项施工任务的组织顺序与风险分布。
传统模式(DBB):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整个工程项目按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分期分批,以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分别直接发包给承包商,每一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发包均有独立的发包合同。
图中参与方包括:业主、建筑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各承包商、分包商与供应商。
业主的平行发包方式(Traditional Method):图示平行发包模式下各项任务并列推进的组织方式。
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合同关系图:图示业主、业主代表、专业咨询公司、设计分包、设计—建造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合同关系图:图示业主、业主代表、专业咨询公司、设计分包、EPC总承包商、分包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流程图:图示EPC模式下各项工作的推进顺序与风险分布。
代理型与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CM)模式对比图:左右两图并列展示两种CM模式的组织格局。
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结构图:图示政府(发包人)授给项目公司特许权后各参与方之间的融资、建设与运营关系。
案例2.2——分承包质量事故案例2000年10月,建筑商刘某通过招标承建了某单位家属楼,后经这家发包单位同意,刘某又将该家属楼的一些附属工程分包给杨某。并就工程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分别签订了承包、分包书面合同。一年后,工程按期完成,可经工程质量监管单位检验,发现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发包单位便要求刘某承担责任,刘某却称该附属工程系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分给他人与自己无关为由推脱。发包单位于是又找到分包人杨某,杨某亦以种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发包单位于今年3月将总承包人刘某、分包人杨某共同告至法庭,要求二被告对质量不合格的附属工程返工,并赔偿损失1万元。
案例2.2——案例分析分包人杨某承建的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实际上就是分包人杨某不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故杨某应承担返工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总承包人刘某应就整个中标项目向发包单位负责,这其中也包括要承担分包公司违约造成的连带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该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刘某对分包人杨某承建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附属工程返工重做,并赔偿因此所受损失1万元,分包人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对于一个较大型工程的发包,可能会选用多种发包模式;在发包前,咨询公司必须为建设单位作好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的策划工作。某咨询公司在代理中国银行信息中心(上海)项目施工招标时,根据工程性质、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目标及实施要求,就其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的作了以下策划: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1)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两大标段:主体建设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合同关系独立,由建设单位与相应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单位就承包内容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不发生总包管理费。绿化招标文件中对绿化景观施工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特别是对景观范围内的水、电安装:绿化灌溉、水景配套的水系统(水从总包预留的接水头开始):景观照明(电从景观照明配电箱出线开始)都作了明确的说明,以防与总体施工单位在界面上的交叉。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2)对列入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桩基工程、精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机房工程、弱电系统、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等,由于需专业施工资质,且工程量大、计价方式较特殊,因此可以设为由建设单位特别认可的分包工程,合同模式为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主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即分包合同发包人)和专业分包单位(即分包合同承包人),建设单位为分包合同的鉴证方。分包方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方应当服从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发包人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收取相应的总包管理配合费。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3)对幕墙工程、机房工程,由于其专业特点强,结构体系独立,建议采用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上述策划得到建设方的认可,为业主实现工程目标提供了保证。
固定总价合同(Fixed Lump Sum)
成本补偿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3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今年1月29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其卫生间改造等工程进行邀请招标。2月5日,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邀请招标公告。2月21日,4家当地建筑公司如期参与了开标会。开标后,采购中心意外地发现,B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整套资质已经按新公司名称办理完毕,但是他们提供的优质工程的原件是原公司的,他们投标文件中选用的项目经理的证书中标记的也是原公司。对此,项目负责人不知如何处置,于是在现场征求了评标专家的意见后,作了“允许其正常参与投标的决定”。2月23日,采购中心发布的预中标公告中,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列第一,获得了该项目承包人的资格。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A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此项目的经办人看到预中标公告后,随即给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打去电话:“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与公司的名称不符,应按无效标处理,怎能让其参与之后的竞争?还让它中标了。”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友好地说:“该公司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我们怎能剥夺其权利。”为了能更好地说服质疑人,该项目负责人在电话中笑着打了个比喻:“就像你,如果换了个名字,你还是你,你们公司就不能因为你换了名字而开除你……”没等项目负责人把话说完,质疑人愤怒地挂了电话,第二天便投诉到了监管部门,投诉说采购中心滥用权力,开标过程中没依法排除无效标。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针对上述案例中出现的公司名称变更问题,部分业内人士和案例中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一样,认为只是一个名称变更问题,不应该剥夺其参与正常竞争的权利:“名称变了,不等于就没了实力,应该允许其投标。”
2.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2.4.1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2.4.2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其代理资质分为甲、乙两级。招标代理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招标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下载地址:{{downurl}}
{{{a}}}
{{#b}}{{{b}}}
{{/b}} {{/title}} {{#nolog}}登陆注册
{{/nolog}} {{#djsx}}点我刷新
{{/djsx}} {{#gocz}} {{/gocz}} {{#ffqr}} {{/ffq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