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土木建筑建筑经济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02 第2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pptx

02 第2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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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与招标、投标、定标三阶段的法律性质,梳理其分类口径与六项基本原则,并展开建设工程采购的内容、方式,以及传统模式、总承包模式、CM模式、BOT模式等承发包模式与合同计价方式。

第2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封面,列出熟悉招标概念分类原则、掌握采购内容与方式等四项教学目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念页,界定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公布采购条件吸引竞争并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招标投标三阶段说明页,区分招标属要约邀请、投标属要约、定标属承诺的法律性质及合同成立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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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2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 1.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分类、原则、作用和意义。
  • 2.明确和掌握建筑工程采购的内容和主要方式。
  • 3.熟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 4.了解建筑工程招标代理的概念等

第2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 工程招标、投标
    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中介服务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第3页:招标、投标与定标三阶段

  •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包含着招标、投标和定标(决标)三个主要阶段。
  • 招标是招标人事先公布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等交易业务的采购条件和要求,以吸引他人参加竞争承接。这是招标人为签订合同而进行的准备,在性质上属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 投标是投标人获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后,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招标人作出愿意参加有关任务的承接竞争,在性质上属要约。
  • 定标是招标人完全接受众多投标人中提出最优条件的投标人,在性质上属承诺。承诺即意味着合同成立,定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核心环节。
  • 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当事人就合同条款提出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

第4页:招标投标的突出优点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突出的优点: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第5页:招标投标的分类口径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分类及特点

  • (1).按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 (2).按行业和专业分类
  • (3).按建设项目的组成分类
  • (4).按工程发包承包的范围分类
  • (5).按工程是有涉外因素分类

第6页:按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1)、按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
  •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
  • 施工招标投标

第7页:按行业和专业分类

(2)、按行业和专业分类

  •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 设备安装招标投标
  • 土建施工招标投标
  •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招标投标
  • 工程咨询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
  • 货物采购招标投标

第8页:按建设项目的组成分类

(3)、按建设项目的组成分类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单项工程招标投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投标

第9页:按工程发包承包的范围分类

(4)、按工程发包承包的范围分类

  • 工程总承包
  • 工程分承包
  • 专项承包

第10页:按有无涉外因素分类

(4)、按工程是有涉外因素分类

  • 国内工程招标投标
  • 国际工程招标投标

第11页: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 (1)、合法原则
  • (2)、统一、开放原则
  •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4)、诚实信用原则
  • (5)、求效、择优原则
  • (6)、招标投标权益不受侵犯原则

第12页:招标投标的作用和意义

2.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作用和意义

  • (1)有利于规范业主行为,督促建设单位重视并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从根本上改正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作法,促进了落实征地、设计、筹资等工作,促进其严格按程序办事。
  • (2)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 (3)有利于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 (4)增强了设计单位的经济责任,促使设计人员注意设计方案的经济性。
  • (5)增强了监理单位的责任感。
  • (6)有利于减少工程纠纷,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 (7)体现了公平竞争,这种公平不仅在于招标人、投标人的地位上,更体现在投标人之间的地位上。
  • (8)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犯罪

第13页:招标案例一:中标后变更总价

  • 招标案例一:2007年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开发新区第三批商品房,是年4月,某市电视台发出公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招标人就该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择其优者签约承建该项目。
  • 1.此公告一发,在当地引起不小反响,先后有二十余家建筑单位投标。原告A建筑公司和B建筑公司均在投标人之列。
  • 2.A建筑公司基于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经充分核算,在标书中作出全部工程造价不超过500万元的承诺,并自认为依此数额,该工程利润已不明显。
  • 3.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开标后,B建筑公司投标数额为450万元。两家的投标均高于标底440万元。
  • 4.最后B建筑公司因价格更低而中标,并签订了总价包死的施工合同。
  • 5.该工程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B建筑公司实际结算的款额为510万元。
  • 6.A建筑公司得知此事后,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依照既定标价履约,实际上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在投标过程中的支出等损失。

第14页:案例一分析:总价不得变更

招标案例分析:依法律规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其特征在于:通过竞争决定的总价不因工程量、设备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当事人投标标价应将一切因素涵盖,是一种高风险的承诺。当事人自行变更总价就从实质上剥夺了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价的权利并势必纵容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因而这种行为是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构成对其他投标人权益的侵害,所以A建筑公司的主张应予支持。

第15页:招标案例二:内定承包商败诉

招标案例二:在一次招标活动中,招标
指南写明投标不能口头附加材料,也不能附条件投标。但业主将合同授予了这样一个投标人甲。业主解释说,如果考虑到该投标人的口头附加材料,则该投标人的报价最低。另一个报价低的投标人乙起诉业主,请求法院判定业主将该合同授予自己。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该投标人是业主子已内定的承包商。法院最后判决将合同投予合格的最低价的投标人乙。解析:招标投标是国际和国内建筑行业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实现自由竞争。招标法规有助于在公共事业上防止欺诈、串通、倾向性和资金浪费,确保政府部门和其他业主以合理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服务。在本案中,业主私下内定了承包商,这就违反了招标法规的有关竞争性原则。况且本案中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不能口头附加材料,也不能附条件投标。

第16页:工程采购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 一、建设工程采购的内容
  • (1)工程采购
  • 是指通过招标或其他商定的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即选定合格的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 此阶段一般应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工程的承发包。

第17页:货物采购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 一、建设工程采购的内容
  • (2)货物采购
  • 是指业主或称购货方购买项目建设所需的投入物,如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木材等)、设备(空调系统、安防系统、电梯等),通过招标等的形式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或称供货方)。
  • 建筑材料的采购供应方式有:公开招标、询价报价、直接采购等。设备供应方式有:委托承包、设备包干、招标投标等。

第18页:咨询服务采购

2.2建设工程采购模式

  • 一、建设工程采购的内容
  • (3)咨询服务采购
  • 项目投资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服务,如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现场勘查、设计等业务。
  •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项目管理、监理等执行性服务
  • 技术援助和培训等服务

第19页: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二、建设工程采购方式

  •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公开招标方式又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1、招标采购

第20页:非招标采购方式

  • 二、建设工程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主要用于金额较小的工程非主要需求的采购。
  • (1)询价采购:询价采购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一般是通过对国内外若干家(不少于三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分析,综合评价各供应商的条件和价格,并最终选择一个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2)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指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这是一种非竞争性采购方式。
  •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在购货方与多个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并从中选择满意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 1、非招标采购

第21页:施工总承包模式

传统模式(设计—招标—建造,DBB):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先委托咨询、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与工程设计并交付整个项目的施工详图,再组织施工招标,最终选定一家施工总承包商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图中合同关系与管理协调关系涉及的参与方包括:业主、建筑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总承包商、各分包商与供应商。

第22页:施工任务的总承包方式

施工任务的总承包方式示意图:图示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各项施工任务的组织顺序与风险分布。

  • 任务流程:咨询、勘察、设计、基础施工、地下室施工、上部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修施工、机电施工
  • 参与方:业主、监理、施工总承包
  • 多个施工环节标注 Risk,表示承包模式下风险主要由总承包方承担
  • 适用对象:设计已确定、希望减少风险和麻烦的业主

第23页:平行承包模式

传统模式(DBB):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整个工程项目按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分期分批,以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分别直接发包给承包商,每一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发包均有独立的发包合同。

图中参与方包括:业主、建筑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各承包商、分包商与供应商。

第24页:业主的平行发包方式

业主的平行发包方式(Traditional Method):图示平行发包模式下各项任务并列推进的组织方式。

  • 并列任务:前期工作、咨询设计、勘察、基础施工、地下室施工、上部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修施工、水电施工
  • 参与方:业主、咨询设计、监理
  • 各施工环节均标注 Risk,风险由业主直接承担
  • 适用对象: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业主

第25页: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

  • 指总承包企业负责管理和承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任务。总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 (1)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业主首先招聘一家专业咨询公司代他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通过招投标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主授权一个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管理专家为业主代表,管理设计-建造总承包商。这种模式对业主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承担项目总承包的承包商由于对整个工程承担了大部分责任和风险,一般应具有雄厚的设计力量和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此种模式可用于房屋建筑和大中型土木、机械、电力等项目。
  • 2、总承包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26页:设计-建造模式合同关系

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合同关系图:图示业主、业主代表、专业咨询公司、设计分包、设计—建造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 业主先聘请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
  • 业主授权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业主代表管理设计—建造总承包商
  • 设计—建造承包商下设设计分包与若干分包商,并对工程承担大部分责任和风险

第27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指总承包企业负责管理和承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任务。总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套服务。这种模式与设计-建造模式类似,但承包商往往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EPC主要应用于以大型装置或工艺过程为主要核心技术的工业建设领域。
  • 2、总承包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28页:EPC模式合同关系

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合同关系图:图示业主、业主代表、专业咨询公司、设计分包、EPC总承包商、分包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 专业咨询公司负责可行性研究并确定项目采购策略
  • EPC总承包商统一协调设计分包、各分包商与供应商,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第29页:EPC项目实施流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流程图:图示EPC模式下各项工作的推进顺序与风险分布。

  • 流程:前期工作 → 设计策划 → 设计 → 施工 → 设备采购和安装
  • 设计、施工与采购环节均标注 Risk,风险主要由总承包商承担
  • 适用对象:有生产产品要求、工艺较复杂的项目

第30页:交钥匙模式

  • 指总承包企业负责管理和承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任务。总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 (3)交钥匙模式:又叫统包、一揽子承包。指发包人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人就可对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发包人的部分力量,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
  • 2、总承包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31页:代理型CM模式

  • 由业主委托的项目负责人(CM经理)与建筑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对设计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施工,由业主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 (1)代理型CM模式: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按照项目规模、服务范围和时间长短收取服务费,一般采用固定酬金加管理费,其报酬一般按项目总成本的1%~3%计算。业主在各个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 3、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32页:代理型CM模式(续)

  • 由业主委托的项目负责人(CM经理)与建筑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对设计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施工,由业主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 (1)代理型CM模式: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按照项目规模、服务范围和时间长短收取服务费,一般采用固定酬金加管理费,其报酬一般按项目总成本的1%~3%计算。业主在各个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 3、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33页:风险型CM模式

  • 由业主委托的项目负责人(CM经理)与建筑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对设计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施工,由业主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 (1)风险型CM模式:CM经理在开发和设计阶段相当于业主的顾问,自施工阶段担任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价格(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GMP),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这种模式在英国也被称为管理承包(ManagementContracting)
  • 3、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三、建设工程采购的主要模式

第34页:代理型与风险型CM对比

代理型与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CM)模式对比图:左右两图并列展示两种CM模式的组织格局。

  • 形式一 代理型:业主 — 代理型CM经理 — 建筑师/工程师 — 施工承包商 — 分包商与供应商,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
  • 形式二 风险型:业主 — 建筑师/工程师 — 风险型CM经理 — 分包商与供应商,CM经理自施工阶段起担任总承包商角色

第35页:建造-运营-移交(BOT)

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结构图:图示政府(发包人)授给项目公司特许权后各参与方之间的融资、建设与运营关系。

  • 特许协议(项目批准书):政府与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之间授予特许权
  • 资金来源:项目股东股本金10%~30%,各债权人贷款90%~70%
  • 参与方:总承包商(建造)、设计咨询公司、分包商、供应商、工程监理公司、运营开发公司、顾问机构(法律、财务等)与保险公司
  • 特许期满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政府)

第36页:案例2.2:分承包质量事故

案例2.2——分承包质量事故案例2000年10月,建筑商刘某通过招标承建了某单位家属楼,后经这家发包单位同意,刘某又将该家属楼的一些附属工程分包给杨某。并就工程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分别签订了承包、分包书面合同。一年后,工程按期完成,可经工程质量监管单位检验,发现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发包单位便要求刘某承担责任,刘某却称该附属工程系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分给他人与自己无关为由推脱。发包单位于是又找到分包人杨某,杨某亦以种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发包单位于今年3月将总承包人刘某、分包人杨某共同告至法庭,要求二被告对质量不合格的附属工程返工,并赔偿损失1万元。

第37页:案例2.2分析:连带责任

案例2.2——案例分析分包人杨某承建的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实际上就是分包人杨某不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故杨某应承担返工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总承包人刘某应就整个中标项目向发包单位负责,这其中也包括要承担分包公司违约造成的连带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该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刘某对分包人杨某承建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附属工程返工重做,并赔偿因此所受损失1万元,分包人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第38页: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对于一个较大型工程的发包,可能会选用多种发包模式;在发包前,咨询公司必须为建设单位作好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的策划工作。某咨询公司在代理中国银行信息中心(上海)项目施工招标时,根据工程性质、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目标及实施要求,就其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的作了以下策划:

第39页:案例2.3:两大标段平行发包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1)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两大标段:主体建设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合同关系独立,由建设单位与相应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单位就承包内容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不发生总包管理费。绿化招标文件中对绿化景观施工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特别是对景观范围内的水、电安装:绿化灌溉、水景配套的水系统(水从总包预留的接水头开始):景观照明(电从景观照明配电箱出线开始)都作了明确的说明,以防与总体施工单位在界面上的交叉。

第40页:案例2.3:专业分包合同安排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2)对列入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桩基工程、精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机房工程、弱电系统、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等,由于需专业施工资质,且工程量大、计价方式较特殊,因此可以设为由建设单位特别认可的分包工程,合同模式为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主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即分包合同发包人)和专业分包单位(即分包合同承包人),建设单位为分包合同的鉴证方。分包方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方应当服从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发包人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收取相应的总包管理配合费。

第41页:案例2.3: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案例2.3——工程发包模式策划案例(3)对幕墙工程、机房工程,由于其专业特点强,结构体系独立,建议采用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上述策划得到建设方的认可,为业主实现工程目标提供了保证。

第42页:总价合同

  • 总价合同
  • 特征:合同中协定单项工程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 适用范围:
    • 1、图纸全面而详细,能详细计算工程量、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工程。
    • 2、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中承包商有较大的机动性和自主性,可以通过高效的管理节约成本。
  • 优点:业主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投资和工期拖延的风险很小。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3页:固定总价合同与调价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Fixed Lump Sum)

  • 特征:报价以详细工程量计算为基础,总价在图纸不变动的情况下保持固定。
  • 风险: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因此要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报价较高。
  • 适用范围:风险不大、技术不太复杂、工期较短(一年以内)、工程图纸和要求十分明确。
  • 合同价格的调整:图纸变更或工期提前。
  • 调价总价合同(调值总价合同)(Escalation LumpPrice)特征:当通货膨胀使工料成本上升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相应调整。风险:业主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其他风险。适用范围:工期较长(一年以上)的工程。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4页: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Lump Sum on Firm Bill ofQuantities)
  • 特征:承包商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每个分项工程的报价计算工程总报价,工程完成后依据实际工程量和原合同单价调整总价。
  • 风险:业主规避了过度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并有利于合同价款的谈判;承包商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
  • 适用范围: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5页:单价合同

  • 单价合同特征:按工程一定计量单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固定单价,再按实际工程量汇计总价,遗漏的项目可以再报价。适用范围:工程项目的内容或设计不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风险:业主:工程总价是未知数,工程量估计偏低时的价格风险较大。承包商:比总价合同风险小。优点:
  • 1、缩短业主的招标准备时间。
  • 2、鼓励承包商提高工效、降低成本
  • 3、结算程序简单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6页: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与纯单价合同

  • 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Bill of Approximate QuantitiesContract)
  • 特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表和估计工程量,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单价,结算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总价,当实际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限度时,可以调整单价。适用范围: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最为常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 纯单价合同(Straight Unit Rate Contract)特征:招标文件中没有详细的图纸和工程量表,工程量无法计算,只报出每个分项工程各工作项目的单价,结算是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总价。(业主只提供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适用范围:来不及提供施工详图就要开工的项目
  • 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特征:以单价合同为基础,某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形式(如小型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适用范围:大型土木工程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7页:成本补偿合同(成本加酬金)

成本补偿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 特征:业主向承包商支付此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直接费),再按事先协议好的某方式支付管理费及利润。
  • 风险:业主承担全部风险,承包人无风险
  • 适用范围:
    • 1、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
    • 2、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不确定而急于上马的工程
    • 3、具有新技术性质的新工程
    • 4、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优点:业主:设计不完整时可尽早开工,并可采用CM模式,节省时间,尽早收回投资。承包商:风险较小,有一笔有保证的酬金缺点:
    • 1、业主对总价不易控制
    • 2、不利于承包商降低成本
    • 3、工程的不确定性使承包商的工作计划受到影响。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8页:成本加酬金的三种形式

  •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Cost-plus Fixed Fee)特征:双方协议一笔固定数目的管理费及利润,直接费实报实销。设计变更使直接费超出10%,固定报酬也要增加。缺点:承包商不关心降低成本。适用范围:工程总成本无法确定。
  • 成本加定比酬金合同(Cost-plus Percentage Fee)特征:工程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费随成本加大而增加。缺点:不利于缩短工期、降低成本。适用范围:非常规工程注:以上两种合同中往往又补充条款,鼓励承包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
  • 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Cost-plus Incentive Fee)特征:按合同中的成本概算指标确定奖金,低于顶点可得奖金,超过顶点支付罚款,低于底点,奖金更大。适用范围:仅能计算概算指标的工程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49页:保证最大酬金与目标成本加奖励

  • 成本加保证最大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奖合同)(Cost-plus Upset Maximum)
  • 特征:合同中协定保证最大酬金额,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变更时,可协商新的保证最大酬金额。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直接费、管理费及利润不超过成本加保证最大酬金。
  • 适用范围:设计已达到一定深度,工作范围已明确的工程。
  • 目标成本加奖励合同
  • 特征:合同中协定工程成本总价和固定的酬金,当实际成本超过合同中的工程成本总价时,由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若节约了工程成本,节约部分由业主和承包商分享。
  • 适用范围:设计深度已达到报总价的深度四、合同计价方式

第50页: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2.3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 1、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 1、公开招标
  • 2、邀请招标

第51页:公开招标

  • 2.3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未将议标作为法定的招标方式,即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不允许采用议标方式,主要因为我国国情与建筑市场的现状条件,不宜采用议标方式,但法律并不排除议标方式。1、公开招标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广告,有投标意向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可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的特点
    • (1)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
    • (2)公开招标是程序最完整、最规范、最典型的招标方式。
    • (3)公开招标也是所需费用最高、花费时间最长的招标方式。

第52页:公开招标的优点与缺点

1、公开招标

  • 优点:投标的承包商多、竞争范围大,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
  • 缺点:对投标申请者进行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同时,参加竞争的投标者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会越小,风险越大,损失的费用也就越多,而这种费用的损失必然反映在标价上,最终会由招标人承担。2.3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第53页:邀请招标

  • 2、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投标。
  • 邀请招标的特点优点: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数目可由招标单位控制,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比较小。缺点:由于参加的投标单位相对较少,竞争性范围较小,使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选择余地较少

第54页: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 (1)邀请招标的程序上比公开招标简化,如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环节。
  • (2)邀请招标在竞争程度上不如公开招标强。邀请招标参加人数是经过选择限定的,被邀请的承包商数目在3~10个,不能少于3个,也不宜多于10个。由于参加人数相对较少,易于控制,因此其竞争范围没有公开招标大,竞争程度也明显不如公开招标强。
  • (3)邀请招标在时间和费用上都比公开招标节省。邀请招标可以省去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资格审查费用和可能发生的更多的评标费用。但是,邀请招标也存在明显缺陷。它限制了竞争范围,由于经验和信息资料的局限性,会把许多可能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不能充分展示自由竞争、机会均等的原则.

第55页:案例2.5:更名公司投标(一)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今年1月29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其卫生间改造等工程进行邀请招标。2月5日,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邀请招标公告。2月21日,4家当地建筑公司如期参与了开标会。开标后,采购中心意外地发现,B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整套资质已经按新公司名称办理完毕,但是他们提供的优质工程的原件是原公司的,他们投标文件中选用的项目经理的证书中标记的也是原公司。对此,项目负责人不知如何处置,于是在现场征求了评标专家的意见后,作了“允许其正常参与投标的决定”。2月23日,采购中心发布的预中标公告中,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列第一,获得了该项目承包人的资格。

第56页:案例2.5:质疑与投诉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A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此项目的经办人看到预中标公告后,随即给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打去电话:“H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与公司的名称不符,应按无效标处理,怎能让其参与之后的竞争?还让它中标了。”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友好地说:“该公司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我们怎能剥夺其权利。”为了能更好地说服质疑人,该项目负责人在电话中笑着打了个比喻:“就像你,如果换了个名字,你还是你,你们公司就不能因为你换了名字而开除你……”没等项目负责人把话说完,质疑人愤怒地挂了电话,第二天便投诉到了监管部门,投诉说采购中心滥用权力,开标过程中没依法排除无效标。

第57页:案例2.5:两点思考

  •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透过这起投诉案例,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
  • 1.开标时才发现有被邀请投标的公司更换了名称投标怎么办?
  • 2.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或受理质疑的工作人员应如何受理质疑?是否应按无效标处理。

第58页:案例2.5:两种处置意见

  •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针对上述案例中出现的公司名称变更问题,部分业内人士和案例中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一样,认为只是一个名称变更问题,不应该剥夺其参与正常竞争的权利:“名称变了,不等于就没了实力,应该允许其投标。”但专家们却普遍认为,应按无效标处理,因为这个公司可以认为不是原邀请的投标公司。专家们的解释是:
  • (1)邀请招标虽然不进行资格预审,但是应进行市场调查或依据过去对市场的了解,邀请资质和资格符合要求的公司来投此项目的标。采购中心如果允许其继续竞争是不理性的做法。
  • (2)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的变更应该是公司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公司变更名称应及时通知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既然接受了采购中心的投标邀请,就应在开标之前把这一情况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有开标前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才可以投标。对于采购中心来说,邀请的公司名称变了都不知道,说明对公司的发展近况也不了解,所以在其变更名称后拒绝其投标是理所当然的。”

第59页:案例2.5:允许投标的观点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针对上述案例中出现的公司名称变更问题,部分业内人士和案例中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一样,认为只是一个名称变更问题,不应该剥夺其参与正常竞争的权利:“名称变了,不等于就没了实力,应该允许其投标。”

第60页:案例2.5:专家主张按无效标

  • 案例2.5——某市政府卫生间改造等工程邀请招标案例专家们却普遍认为,应按无效标处理,因为可以认为这个公司不是原邀请的投标公司。专家们的解释是:
  • (1)邀请招标虽然不进行资格预审,但是应进行市场调查或依据过去对市场的了解,邀请资质和资格符合要求的公司来投此项目的标。采购中心如果允许其继续竞争是不理性的做法。
  • (2)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的变更应该是公司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公司变更名称应及时通知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既然接受了采购中心的投标邀请,就应在开标之前把这一情况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有开标前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才可以投标。对于采购中心来说,邀请的公司名称变了都不知道,说明对公司的发展近况也不了解,所以在其变更名称后拒绝其投标是理所当然的。”

第61页:强制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 2.3.2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世界各国和主要国际组织都规定,对某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62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2.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 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 1、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 2、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63页:自行招标的条件

2.4.1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建筑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 ①具有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 ②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 ②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 ④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 ②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 招标人不具备上述①~③项条件的,不得自行组织招标,只能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组织招标。

第64页: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4.2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其代理资质分为甲、乙两级。招标代理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招标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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