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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第二章 增值税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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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系统讲解增值税法,从增值税的概念、类型与特点入手,梳理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重点解析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与出口退免税的处理,并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与认证管理。

第二章增值税法章首导览页,列出增值税概念、基本法律内容、应纳税额计算等六项学习要点
第一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章节标题页,说明本节讲解增值税的概念、类型、特点与作用
增值税概念页,从原理与法律两个层面界定对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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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二章 增值税法 学习要点

  • 第二章增值税法
  • 增值税的概念、类型、特点和作用
  • 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规定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本章学习要点

第2页:第一节 增值税基础知识

  • 第一节增值税基础知识本节主要内容
  • 1、增值税的概念
  • 2、增值税的类型
  • 3、增值税的特点
  • 4、增值税的作用

第3页:增值税的概念

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原理上法律上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第4页:增值税的类型

  • 二、增值税的类型
  • 1、生产型增值税:
  • 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允许作任何扣除,我国目前采用。
  • 2、收入型增值税:
  • 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
  • 3、消费型增值税:
  • 允许将购置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目前已试点。

第5页:增值税的特点

三、增值税的特点不重复征税实行普遍征税税款抵扣制度价外税

第6页:增值税的作用

  • 四、增值税的作用
  • 1、平衡税负,促进专业化分工和公平竞争
  • 3、促进国际贸易
  • 4、相互勾稽,防止偷税、漏税
  • 2、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第7页:第二节 增值税基本法律内容

  • 第二节增值税基本法律内容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 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
  •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本章学习要点

第8页: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 一、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一)征税范围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 1、货物特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 2、加工特指受托加工。
  • 3、修理修配特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的修复
  • 4、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第9页: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项目
  •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 2、银行销售金银
  •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
  •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报刊

第10页:视同销售行为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一——视同销售行为委托代销货物受托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货物在机构间移送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股利分配无偿赠送他人

第11页:混合销售行为

  •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二——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的行为税务处理规定
  • 1、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第12页: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三——兼营非应税营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并且二者之间没有紧密相联的从属关系的行为税务处理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第13页:兼营不同税率应税行为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行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属于同税种的,应按不同税率、不同类别或项目分别设账核算,凡有免税项目的也应单独核算。若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则免税项目不得免税,应税项目税率从高。

第14页:代购货物行为

  •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五——代购货物行为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增值税,否则,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处理,均应征收增值税:
  •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 2、销货方将发票开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第15页: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定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内容单位、个人、承租人和承包人扣缴义务人代理人或购买者分类(按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第16页: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定义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判断标准100万元18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第17页:小规模纳税人的注意事项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几点注意事项
  •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 2、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生产企业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3、年应税销售额低于180万元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一律不得以会计核算健全为理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4、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5、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简易办法计税

第18页:一般纳税人

  • (二)一般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定义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几种情况
  •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 2、个人
  • 3、非企业性单位
  •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19页:增值税税率

  • 三、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
  • 1、基本税率17%,除低税率和征收率适用范围外的应征增值税均适用。
  • 2、低税率13%,适用于: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 (3)图书、报纸、杂志。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 (5)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第20页:增值税征收率

  • (二)增值税征收率
  • 1、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6%。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无论其从事者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征税,适用征收率为4%。
  • 3、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21页:增值税免税规定

  • 四、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免税规定(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 (2)避孕药品和用具。
  • (3)古旧图书,即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 (8)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9)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
  • (10)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的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
  • (1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免缴增值税政策)。

第22页:增值税减税规定

  • (二)减税规定
  • 1、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2、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 3、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第23页:即征即退优惠

  • (三)即征即退优惠
  •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2、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24页:增值税起征点

(四)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适用于个人纳税人

第25页: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政策

税法小知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增值税实行下列政策: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第26页: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本节主要内容
  • 1、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 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27页: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 一、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原理
  • 间接计算法:即税款抵扣法当期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时,对于应当扣除的税款,以购货发票所列已纳税款为依据。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法、间接计算法
  • 直接法: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

第28页:销项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29页: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务处理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第30页:不计入销售额的价外收费

  • 下列价外收费不计入销售额计税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货方。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收入

第31页: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 (2)特殊行为销售额的确定①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对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第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第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第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纳税人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时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32页: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 ②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 税法一般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 酒类产品的特殊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 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包装物押金的一般规定处理。

第33页:折扣销售的处理

  • (3)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①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税务处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几点注意事项
  • A、仅限于价格折扣,若为实物折扣,该实物折扣应按增值税条例中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项目处理。
  • B、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即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一律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 C、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即应以扣除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第34页: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与以物易物

  • 除金银首饰外,其他货物的以旧换新销售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 即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货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 税法规定,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就是该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为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 ②以旧换新③还本销售④以物易物

第35页:进项税额的计算

  • 2、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 是否所有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第36页: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 ③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 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买价×13%④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和免税货物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可按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 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运费×7%注:上式中的运费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第37页: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购进固定资产。
  • 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 ⑥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⑦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第38页:应纳税额计算与抵扣时限

  • 3.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确认时间即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货物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
  •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必须在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3)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或分配的货物,应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
  • (4)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

第39页:自行车厂增值税计算例题

  • 例:某自行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4月份发生下列购销业务:
  • ①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17000元,货已验收入库;另支付运杂费2500元,其中运费22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120元,保险费8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 ②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0 000元;购进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8500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 000元,增值税1700元。
  • ③向当地某商场销售自行车300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单价为300元/辆,商场当月付清全部货款,厂家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并开具了红字发票。
  • ④向某个体户销售自行车零配件,取得现金收入2 340元,开具普通发票。
  • ⑤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用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0 000元。要求:计算该自行车生产企业当月应缴增值税。

第40页:自行车厂例题解答

  • ①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验收入库,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同时,所支付的运费可按运费和建设基金合计的7%作进项税额抵扣,则:允计抵扣进项税额=100 000×17%+(2 250+50)×7%=17161(元)②购进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复印机作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③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给予的销售折扣,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不得扣除。
  • 销项税额=300×300×17%=15 300(元)④向个体户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其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 销项税额=2340÷(1+17%)×17%=340(元)⑤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其上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转出=100 000×17%=17 000(元)当期销项税额=15 300+340=15 640(元)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7 161-17 000=161(元)当期应纳税额=15 640-161=15 479(元)。

第41页: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6%或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42页:食品商店小规模纳税人例题

某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3月份取得零售收入8 320元,购进货物4800元。计算该商店2004年3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8 320÷(1+4%)×4%=320(元)例

第43页: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不得抵扣任何税额”是指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第44页:进出口公司进口例题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办公设备2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0 000元,当月以每台17550元的含税价格出售180台,支付购货运费4 000元,支付销货运费1 000元,计算该进出口公司当月应缴的增值税。(假定进口关税税率为15%)进口货物应纳关税=200×10 000×15%=300 000(元)组成计税价格=200×10 000+300 000=2 300 000(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2 300 000×17%=391 000(元)本月内销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180×17 550÷(1+17%)×17%=459 000(元)运输费用允许抵扣进项税额=(4000+1000)×7%=350(元)当月内销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459 000-(391 000+350)=67650(元)例

第45页:第四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 第四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本节主要内容
  • 1、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2、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第46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具体规定(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当天。
  •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当天。
  • (7)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当天。
  •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当天。

第47页:增值税纳税期限

  • 2、纳税期限一般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48页:固定业户纳税地点

  • 3.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49页:非固定业户与进口货物纳税地点

  • (2)非固定业户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50页:一般纳税人的申报

  • 二、增值税的申报
  • 1.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自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 并且自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始采用新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 增值税申报表格式。

第51页: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与税款解缴

  • 二、增值税的申报
  • 2.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
  • 3、应纳税额的解缴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应填写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缴款书,于纳税期满次日起10日内解缴入库。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解缴入库。增值税申报表格式

第52页:第五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

  • 第五节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本节主要内容
  • 1、概念及原则
  • 2、基本政策
  • 3、退税率
  • 4、退税额的计算
  • 5、具体操作

第53页:出口退免税的概念

  • 一、退免税的概念
  •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将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前所缴纳的有关税金退还给出口企业。
  • 出口免税:是指国家对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出口环节免征有关税金。我国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免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的税款(退税)。

第54页:出口退税基本政策

  • 二、基本政策三种形式
  • 1、出口免税并退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或收购后直接出口;特定货物的出口
  • 2、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不退税是指该货物前一环节是免税的。
  •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计划外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根据出口货物或出口企业的不同,我国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55页:增值税退税率

  • 三、退免税税率增值税退税率:
  • 17%
  • 13%
  • 11%
  • 8%
  • 5%
  • 6%

第56页:免抵退与先征后退

  • 四、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计算
  •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问题
  • “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 “先征后退”办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退税方法

第57页:免抵退办法的概念

  • (一)免、抵、退办法概念
  • “免”税: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第58页: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计算结果为正数:说明企业从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中抵扣后仍有余额,该余额则为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无退税额;
  • 计算结果是负数:则应退税,实际应退税额,应根据下述第三步判断后确定。判断

第59页: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①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 ②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公式

第60页:当期应退税额与免抵税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则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公式中的“当期”指一个月度。期末留抵税额的确定

第61页:先征后退办法

  • (二)先征后退办法
  • “先征后退”是指出口货物在生产(购货)环节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货物出口后由收购出口的企业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外贸出口企业。
  •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不含增值税的购进金额×退税率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
  • 出口货物不含增值税的购进金额=出口货物数量×出口货物购进单价
  • 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出口货物不含增值税的购进金额×(增值税法定税率-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公式

第62页:出口退免税操作规程

  • 五、退免税具体操作规程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 办理出口退税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退税凭证:增值税、消费税相关发票;出口货物报并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等。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每月15日前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第63页:第六节 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第六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本节主要内容
  • 1、专用发票的含义
  • 2、专用发票的领购
  • 3、专用发票的开具
  • 4、专用发票的认证
  • 5、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第64页:专用发票的含义

  • 一、专用发票的含义专用发票全称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0月17日重新修订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5页:专用发票的领购

  •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 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 有下列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 ①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 ②向个人或者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 ③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 ④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 ⑦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购、用、存情况。
  •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

第66页: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项目:
  • (1)销售免税项目。
  • (2)销售报关出口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 (3)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 (4)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 3、向下列购货方出售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1)最终消费者。
  • (2)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3)向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一)开具范围

第67页:专用发票联次与开具要求

  •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开具要求发票联次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68页:专用发票的作废

  • (三)专用发票的作废
  • 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 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

第69页:专用发票的认证

  • 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 1、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
  • 无法认证。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 识别号认证不符。即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即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 四、专用发票的认证
  • 2、暂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
  • 重复认证。即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 密文有误。即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 认证不符。即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第70页: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

  • 3、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若已认证相符,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若未认证的,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若已认证相符,可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未认证,可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71页: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 凡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但销售免税货物或将货物、应税劳务销售给消费者以及小额零星销售,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先到税务机关临时申报应纳税额,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税款入库手续后,凭盖有银行转讫章的纳税凭证,税务机关方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填写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即按销售额依照6%或4%的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 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以专用发票填写的税额作为其进项税额。
  • 五、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第72页:第二章 增值税法 课堂练习

第二章增值税法课堂练习

第73页: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一)

  • 一、单项选择题
  • 1.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 A.对外投资
  • B.无偿赠送给职工
  • C.发放奖品
  • D.修建展销厅
  • 2.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装白酒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的销售额为5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55元,已单独入账核算。该厂此项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 A.8500
  • B.8798.35
  • C.8755
  • D.7519.96

第74页: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二)

  • 3.下列项目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是()。
  • A.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
  • B.生产企业购进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 C.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
  • D.商业企业购进入库但尚未付款的货物
  • 4.某皮革厂将自产的皮鞋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8万元,利润率为10%,按当月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为10万元。则该笔业务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万元。
  • A.
  • 8.8
  • B.10
  • C.8
  • D.9

第75页: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三)

  • 5.某商场开展“买一送一”促销活动销售货物。本期销售A商品30台,零售价为3510元/台;同时赠送B商品30件,零售价为23.4元/件。已知
  • A、B商品的适用税率为17%。该商场此项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额是()元。
  • A.15402
  • B.17901
  • C.15300
  • D.180546.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 A.当年12月底以前
  • B.次年1月底以前
  • C.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之日起15日内
  • D.次年3个月内

第76页: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四)

7.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是()。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消费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8.进口下列货物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A.电视机B.汽车C.MP3D.农机

第77页: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五)

  • 9.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日内缴纳。A.5B.7C.15 D.1010.下列业务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器修理
  • B.房屋装修
  • C.饮食服务
  • D.装卸搬运

第78页: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一)

  • 二、多项选择题
  • 1.下列销售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销售电力
  • B.销售房屋
  • C.销售水泥
  • D.销售自来水
  • 2.单位和个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征增值税的有()。
  • A.房屋修理
  • B.房屋装璜
  • C.汽车修理
  • D.受托加工服装
  • 3.一般纳税人将购买货物用于()时,则其进项税额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抵扣。
  • A.非应税项目
  • B.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 C.对外投资
  • D.生产应税产品

第79页: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二)

  • 4.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企业生产防盗门并负责安装
  • 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 C.建筑公司为承建的某项工程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承担建筑、安装业务
  • D.商场批发货物并负责运输
  • 5.下列项目中,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
  • 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 C.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 D.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烟酒费、茶水饮料费

第80页: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三)

  • 6.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需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 A.包装物押金
  • B.手续费
  • C.包装物租金
  • D.销项税额
  • 7.下列()结算方式,以货物发出当天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 A.预收货款
  • B.分期收款销售
  • C.赊销
  • D.托收承付

第81页: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四)

  • 8.下列各项中,应按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
  • 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 C.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 D.歌厅向顾客收取的茶水饮料费

第82页:练习题 判断题

  • 三、判断题
  •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即使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也不能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 2.销售给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应按4%的征收率计税,销售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应按6%的征收率计税。
  •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以货物发出当天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 5.纳税人为鼓励顾客及早偿还货款而承诺给予顾客的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按扣除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 6.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第83页:练习题 实务题(一)

  • 四、实务题
  • 1.某大型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3月购进货物一批,含税购进价为1755万元,当月将其中的一部分货物分别销售给宾馆和个体零售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分别为1989万元和351万元。
  • 个体零售商将购进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11万元。
  • 试分别计算百货商场和个体零售户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第84页:练习题 实务题(二)

  • 2.某涂料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200元,其中:运费1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2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元,增值税额为510元。月未,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 (3)销售甲种涂料2000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12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并单独设账核算。
  •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400元,已入账核算。
  • (5)为粉刷办公室、车间,从成品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计算该涂料厂本月应缴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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