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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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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从合同的概念、类型、内容与形式讲起,说明建设工程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分类及特点,梳理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原则、程序与文件解释顺序,并进一步讲解合同履行中双方义务、合同跟踪控制以及变更、违约、索赔与争议的处理办法。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导览页,列出合同、合同管理概述、订立、履行与变更索赔五节
合同概念讲解页,说明合同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类型分类页,列出双务与单务、有偿与无偿、诺成与实践等常见合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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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 3.1 合同
  • 3.2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 3.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 3.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 3.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争议

第2页:合同的概念

合同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务,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如果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还应根据违法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页:合同的类型

合同的类型

  •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 定式合同
  •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4页: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

  •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 标的
  • 质量和数量
  • 价款或酬金
  • 履行期限
  • 履行地点
  • 违约责任和方式
  •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5页: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
包括两类:一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二是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第6页:合同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还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7页: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建筑产品。建设工程合同也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就应当严格履行。

第8页: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

  • 按工程建设阶段: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按合同签约各方的承包关系:总包合同、分包合同
  • 按承包合同的不同计价方法: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计量合同

第9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有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之分。施工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承包人是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发包人是取得施工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一般仍称为承包人。而专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是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一般称为分包人。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是劳务作业单位,一般称为劳务分包人。

第10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 1) 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 2)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 3) 合同履行时间长

第11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说明:源文件该页四条文字内容重复,此处按实际含义合并为一条表述。

第12页:施工合同管理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编制、签订、实施、变更、索赔和终止等的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遵循的程序

  • 1.项目合同订立
  • 2.项目合同实施
  • 3.项目合同终止和综合评价

第13页:订立施工合同的条件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件

  •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 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14页:订立施工合同的原则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

  • 1.合法原则
  • 2.平等自愿原则
  •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15页: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所谓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谓承诺是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承诺生效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与一般合同的订立过程一样,施工项目合同的订立也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其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这两种方式实际上都包含要约和承诺的过程。除某些特殊工程外,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在约定的报送期内发出的投标文件即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中标人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人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将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16页: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有以下几种

  • 施工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施工合同条款
  • 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图纸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7页: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构成施工合同的上述文件应该互为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施工合同应遵循以下优先解释顺序:

  •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专用条款
  • 通用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18页:无效施工合同的认定

具体而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 没有从事建筑经营资格而签订的合同
  • 超越资质等级所订立的合同
  • 违反国家、部门或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合同
  • 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合同
  •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签订的合同
  • 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合同
  • 应当办理而未办理招标投标手续所订立的合同
  • 非法转包的合同
  • 违法分包的合同
  • 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
  •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第19页: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实现各自享有的合同权利。合同履行,可概括为完成合同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履行的原则

  • 实际履行原则
  • 全面履行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协作履行原则

第20页:发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发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合同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 组织承包人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21页: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第22页: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续)

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续)

  •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按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使之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对发包人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23页:施工合同跟踪与控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跟踪

  • 合同跟踪的依据
  • 合同跟踪的对象:①承包的任务;②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③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2.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①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②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③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 1) 组织措施
  • 2) 技术措施
  • 3) 经济措施
  • 4) 合同措施

第24页:施工合同的变更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

施工合同变更应遵循的程序

  • 提出施工合同变更
  • 合同变更的批准
  • 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第25页: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1) 继续履行
  • 2) 采取补救措施
  • 3) 赔偿损失
  • 4) 支付违约金
  • 5) 执行定金罚则

第26页:施工索赔的概念

索赔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施工索赔是承包人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正当权利。承包人应当树立起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

第27页:施工索赔的分类

施工索赔的分类

  • 按索赔事件所处合同的状态:正常施工索赔、工程停缓建索赔、解除合同索赔
  • 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

第28页:施工索赔的分类(续)

施工索赔的分类(续)

  • 按索赔的目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第29页:施工索赔的程序

施工索赔的程序

  •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前述答复规定相同。

第30页: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方式

  • 和解
  • 调解
  • 仲裁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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