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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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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讲解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涵盖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科目与账务处理、收入总额与扣除项目的审查要点、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境外所得抵免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附个人所得税代理申报与计算示例。

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封面,列出本章要点:第八章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本章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处理,掌握应税收入的审查要点,掌握扣除项目范围、扣除标准和扣除金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讲解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讲解页,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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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封面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本章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处理,掌握应税收入的审查要点,掌握扣除项目范围、扣除标准和扣除金额的计算方法,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第2页: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科目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以前年度亏损

第3页: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借方登记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如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当期应缴而尚未缴纳的所得税,如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当期已多缴纳的所得税额。

第4页:企业所得税审查代理实务

  • 收入总额的审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 生产、经营收入的审查
      • 审查免征流转税的收入是否如实记入了“收入”账户
      • 审查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否按期记入了“收入”账户。
    • 财产转让收入的审查
      • 固定资产转让收入的审查
      • 有价证券转让收入的审查。

第5页:利息收入的审查

所谓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的资本资源或收入欠款而形成的收入,包括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 租赁收入的审查所谓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 股息收入的审查所谓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第6页:债务重组收入的审查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 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审查
  •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审查。
  • 接受捐赠收入的审查
  • 接受货币性捐赠收入的审查
  • 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的审查。

第7页:成本的审查

代理成本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 材料成本的审查
  • 外购材料成本的审查
  • 材料入库核算的审查
  • 存货出库的审查。
  • 产品成本的审查产品成本包括在产品成本、完工产品成本和销售产品成本,无论是哪一类产品,其成本都来源于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第8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审查代理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审查代理
    • 固定资产的审查代理
      • 固定资产增加计价的审查
      • 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查
    • 无形资产的审查代理
      • 无形资产计价、摊销的审查
      • 无形资产的审查方法。
    • 长期待摊费用的审查代理

第9页:费用的审查

代理

  • 销售费用的审查代理
  • 管理费用的审查代理
  • 应付职工薪酬、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审查
  • 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的审查。
  • 财务费用的审查代理
  • 损失的审查代理审查时应该分清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分清税后利润开支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防止把应在税后利润或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列支的费用挤入营业外支出。

第10页: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按分类所得设置税率,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征税方法.

第11页: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纳税人直接缴纳。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从2008年3月1日起,它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2000元(或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根据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注意:不予征税项目
  • 独生子女补贴
  •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托儿补助费
  •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第12页:例题: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例8-1]某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财务经理2008年3月取得月薪收入3000元,2007年度一次性奖金30000元。

该经理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3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75(元)
  • 3月份取得的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2500(元)先确定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30000×15%-125=4375(元)
  • 3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合计:75+4375=4450(元)

第13页:劳务报酬所得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韵: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 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值得注意的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即个人一次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第14页:劳务报酬计税的注意要点

注意:

  •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和单位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中,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收个人所得税。[例8-2]2008年8月歌星刘某应邀参加C公司庆典活动的演出。按照协议刘某演出四场,每场出场费为15000元。刘某演出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税所得额=15000×4×(1-20%)=48000(元)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第15页: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计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未满一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如果外籍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算成月工资薪金后,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第16页:例题:外籍个人应纳税额

[例8-3]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总监,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5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0元),该个人2008年度1-6月在我国境内工作,其余时间在境外履行职务。

根据规定,其2008年度在我国的纳税义务确定为:

  • 由于其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因此,根据规定。该人员于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华任职期间,由该企业支付的1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按月依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由于其2008年度来华工作时间未超过183天,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其由外方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我国可免予申报纳税(如果该个人属于与我国未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则其由境外公司按每月5000美元标准支付的工资薪金,凡属于在我国境内180天工作期间取得的部分,应与我国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的15000元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度该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若该人员属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则月薪应纳税所得=15000-4800=10200(元)任职期间应纳税额=(10200×20%-375)×12=19980(元)
  • 若该人员属于与我国未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境内工作期间月薪应纳税所得=(15000+40000)-4800=50200(元)境内工作期间应纳税额=(50200×30%-3375)×6=70110(元)境外工作期间月薪应纳税所得=15000-4800=10200(元)境外工作期间应纳税额=(10200×20%-375)×6=9990(元)任职期间应纳税额合计=70110+9990=80100(元)

第17页:境外所得的已纳税款的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8-4]王某2006年1月至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0000元(2006年度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则王某2006年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 月工薪收入=30000÷12=2500(元)
  • 月应纳税额=(2500-1600)×10%-25=65(元)
  • 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扣限额)=8000×(1-20%)×20%=1280(元)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超出了抵扣限额,只能在抵扣限额内抵扣1280元。剩余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A国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 应纳所得税额合计=65×12=780(元)

第18页: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19页:查账征税办法与扣除例外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例外:

  •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自2008年3月1日起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 企业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第20页:核定征收的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 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第21页:个人所得税代理申报操作规范

  • 个人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关键问题,是能否全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义务人的应税所得。由于个人收入结算与支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给代理申报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为确保办税质量,在界定纳税义务人性质的前提下,注册税务师应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第22页: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本节主要介绍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员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理申报的操作规范,除此之外的所得项目因很少涉及代理,故不作专门阐述。

  • 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 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3页: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

对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薪所得,根据在境内实际居住的时间、支付方式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根据税收协定有关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的判定来确定具体的计税方法。

第24页: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的方法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主要设置了7类9种,其中较常用的为7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见表8-4。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次月7日内将税款缴人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免税收入额:指法定免税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通讯费补贴、独生子补贴、托儿补助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合计。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 允许扣除的费用额: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第25页: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见表8-5。

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器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其他表看看即可。

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125)÷(1-15%)=2205.88(元)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125=205.88(元)

第26页:例题:中国公民张某的计税

中国公民张某2008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 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 6月份,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20万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了8万元
  • 10月1日,将自已明的一项发专利技术提供给某企业使用,当年取得专利使用费50万元
  • 11月份,在A国取得税前翻译收入3万元,在A国已经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 每月取得工资薪金3200元,2008年12月取得一次性奖金32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 计算李某当年稿酬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计算李某当年社会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计算李某当年专利技术使用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计算李某当年从A国取得翻译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计算李某当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27页:例题8-1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 出版与连载收入应纳税=(5000+3000)×(1-20%)×20%×70%+(1000+1000+1500-800)×20%×70%=1274(元)
  • 彩票中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80000)×20%=24000(元)
  • 专利技术使用费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20%)×20%=80000(元)
  • 翻译收入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境外缴纳5000元,低于5200元,其差额200元,应当在我国补缴。
  • 1-2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1600)×10%-25=135(元)。3-10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2000)×10%-25=9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32000÷12=2666.67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32000*0.15-125=4675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35×2+95×10+4675=5895(元)。

第28页:例题8-1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5000元与3000元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所以3500元与8000元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 专利使用费收入应当按特许权使用费计征个人所得税。
  •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该国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

第29页:例题:企业收入与扣除计算

某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

注册税务师审计时发现以下资料:

  • 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30万元,直接投资于另一境内法人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40万元
  • 销售费用中,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元,发生的宣传费为300万元;支付给某中介个人的一次佣金为25万元。5万元为给某外聘非雇员销售业绩优秀奖励的旅游费支出,当月该外聘人员还领取定额报酬2000元
  • 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 会计按工资总额的12%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80万元,企业当年福利费实际支出为60万元
  • 营业外支出中,30万元为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支出,50万元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为消防部门在防火检查中的罚款。要求:企业经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第30页:投资收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 计算企业2008年应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
  • 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广告宣传费
  • 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 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职工福利费
  • 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计算企业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
  • 当月企业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第31页:例题: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企业2008年应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30万元税法规定,取得的国债利息免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免税。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 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广告宣传费为750万元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
  • 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限额计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5‰=2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60×60%=36(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25万元。

第32页: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

  • 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6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未实际发生的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 企业2008年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30万元税法规定,购销活动中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是实际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消防部门检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 企业2008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90-60+(500+300-750)+(60-25)+(80-60)+(100-30)=305(万元)企业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305×25%=76.25(万元)
  •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中介个人佣金应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25×(1-20%)×40%-0.7=7.3(万元)=73000(元)非雇员劳务报酬所得应纳所得税=(2000+50000)×(1-20%)×30%-2000=10480(元)

第33页: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企业所得税适用面广,税前扣除项目的计算和报表填报内容繁杂。

注册税务师必须在指导企业正确核算会计所得的前提下,按照税法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其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税所得后,再计算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第34页: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第35页: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各项扣除的计算参考《税法(II)》教材的相关章节。
  •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36页: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第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37页:代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根据税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应替纳税人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申报表及月份或者季度财务报表,履行月份或者季度纳税申报手续。

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第38页:核查收入核算账户和主要的原始凭证

计算当期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等各项应税收入。

  • 核查成本核算账户和主要的原始凭证,根据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确定当期产品销售成本或营业成本。
  • 核查主要的期间费用账户和原始凭证,确定当期实际支出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核查税金核算账户,确定税前应扣除的税金总额。
  • 核查损失核算账户,计算资产损失、投资损失和其他损失。
  • 核查营业外收支账户及主要原始凭证,计算营业外收支净额。
  • 经过上述六个步骤的操作,注册税务师可据此计算出企业当期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额,再按税法规定核查允许的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当期应税所得额。
  • 根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39页: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的方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表8-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第40页: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 表头项目
  • “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第41页: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第42页:“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

  • 《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
  • 《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
  •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
  • 《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 “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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