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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项目5 营业税申报与筹划.pptx

页数:62页文件大小:333.3 KB来源: 纳税申报与筹划ppt课件

本课件讲解营业税业务核算,涵盖概念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与增值税的区别,按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行业分别说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项目5 营业税申报与筹划 封面,标示所属模块与项目5营业税申报与筹划任务5.等学习任务
营业税业务核算,明确本任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明确营等教学目标与课堂安排
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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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项目5 营业税申报与筹划 封面

项目5 营业税申报与筹划 封面

项目5营业税申报与筹划任务5.1营业税业务核算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第2页:营业税业务核算

营业税业务核算

任务5.1营业税业务核算

本任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明确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及纳税范围;能准确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能力目标能正确进行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素质目标树立做自觉纳税人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本任务教学计划:引入:讲授:营业税税制要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总结:训练:本任务建议学时6学时

第3页:一、营业税的概念

一、营业税的概念

任务5.1.1营业税税制要素

  •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提供应税劳务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第4页: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1.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第5页: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2.纳税义务人的特别规范:

运输业: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从事铁路营运以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其纳税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义务人。

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包括:

  • (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 (2)信用合作社;
  • (3)证券公司;
  • (4)证券交易所;
  • (5)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 (6)保险公司;
  • (7)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承包承租经营: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6页: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 3.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a.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b.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3.分保人即对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再保险的保险公司。4.初保人是针对分保人而言的,对保险标的进行初次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初保人某保险公司承保一个巨额保单,则按国家规定,此保单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保额向再保险公司分保,将来出险后,分保的这一部分由再保险公司赔付,这是为了分担风险,防止风险集中在某个保险公司而损害客户的利益,同时也是出于保护保险公司,防止其巨灾风险。

第7页: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

  •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三个大方面。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具体规范如下:

)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

)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活动。

)娱乐业: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服务业: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销售不动产: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第8页: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续)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续)

税率征收范围税目3%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 一、交通运输业3%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 二、建筑业5%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对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营业税。
  • 三、金融保险业3%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 四、邮电通信业3%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 五、文化体育业

第9页:七、服务业

七、服务业

%~20%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台球、保龄球税率为5%

  • 六、娱乐业5%1.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2.远洋运输企业光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干租业务3.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5.符合规定的收取的出包、租赁企业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8.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9.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 七、服务业

第10页:九、销售不动产

九、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 八、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 九、销售不动产

第11页:项目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单选题)

项目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

下列项目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有()。A.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外使用B.在境外组织入境游C.境外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D.境外保险机构为境内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

【答案】D

第12页: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 2.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 一、交通运输业3%
  • 二、建筑业3%
  • 三、金融保险业5%
  • 四、邮电通信业3%
  • 五、文化体育业3%
  • 六、娱乐业5%-20%
  • 七、服务业5%
  • 八、转让无形资产5%
  • 九、销售不动产5%

第13页:三、营业税税收优惠

三、营业税税收优惠

  • (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P102-5项
  • (2)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P102-104-25项
  • (3)起征点: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

  • 1.按期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 2.按次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第14页:五、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补充)

五、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补充)

  • (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內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口扣除。
  •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第15页:学中做练习

学中做练习

P104学中做:

  • 1.D
  • 2.AD
  • 3.AD

此题修正处:

【多选题】下列经营活动中计算营业税的税率正确的有()。

A.旅游景点经营渠道取得的收入按5%B.建筑设计收入按3%

C.邮政储蓄收入按5%D.金融保险业按5%应是“索道”二个字

第16页: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17页: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运输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自2010年1月1日起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其中国际运输劳务是指:

  •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 (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 3.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 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

P105-例5-1、5-2

第18页: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2.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建筑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建筑业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 3.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第19页: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4.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 5.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第20页:建筑公司2012年承包一项工程

建筑公司2012年承包一项工程

练一练:

A建筑公司2012年承包一项工程,签订的合同注明的建筑劳务价款为6000万元。A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A公司又将其中的材料差价款200万元和提前竣工奖50万元支付给B企业。

计算1.A企业的应纳营业税。2. 1.A企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 1.营业税=(6000+600+150-1500-200-50)×3%=150(万元)
  • 2.代扣代缴营业税=(1500+200+50)×3%=52.5(万元)

第21页: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3.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所收取的利息收入,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一般贷款业务计税依据为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收到的加息、罚息等。
  • 2.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如下: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第22页: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3.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3.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接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23页: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3.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5.保险业务:
  • (1)初保业务营业额为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收入。
  • (2)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 (3)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第24页: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3.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 6.外币折合成人民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25页:邮电通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邮电通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4.邮电通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邮电通信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邮电通信业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则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26页: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5.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邮电通信业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有线电视安装费是指有线电视台为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接受装置,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也称之为“初装费”。对有线电视安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营业税。;
  • 3.电视广告费按服务业纳营业税。

第27页:娱乐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娱乐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6.娱乐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第28页: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7.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服务业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各种服务业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一般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为营业额。
  • 2.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 3.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4.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 5.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6.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定营业额。

第29页: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7.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7.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
  • 8.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 9.国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 10.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11.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第30页: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8.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计算应纳税额时还有以下特定问题需要注意:

  •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31页: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 三、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核定

对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第32页: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P110-学中做

  • (1)

①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会员会费,不纳营业税;

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3000×5%=150(元)

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照相馆收入应纳营业税=28000×5%=1400 (元)

委派员工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不征收营业税。

培训班收入应纳营业税=(120000+8000)×3%=3840(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150+ 250+ 1400+ 3840=5640(元)

②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53000×3%=1590(元)

第33页: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P110-学中做

  • (2)

第34页: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110-学中做

任务5.1.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P110-学中做

  • (2)

第①笔业务应纳营业税=20×3%=0.6万元

第⑤笔业务应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

第⑥笔业务:应纳营业税=(1700-1300)×5%=20万元

沪南建筑工程公司应纳营业税=0.6+60+20=80.6万元

第④笔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500×5%=25万元

其他业务均属于增值税业务。

第35页: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

  • 一、营业税核算的科目设置: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损益类
  • 2.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负债类

第36页: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 (1)提供应税劳务即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第37页: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 (2)转让无形资产负担的营业税。

无形资产的转让分为所有权的转让与使用权的转让两种情况。

当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时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贷方余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借方余额)

当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时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第38页: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计提营业税的核算

  • (3)销售不动产应交营业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第39页:交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交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

  • 2.交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 3.营业税年终清算的会计处理

年终,企业按规定与税务部门清算。属于多缴和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营业税,由税务部门退回;属于少缴的,由企业补缴。

  • (1)冲回多计的营业税。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也可用红字记相反方向会计处理。

  • (2)退回多缴或减免的营业税。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 (3)补记少计的营业税。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 (4)补缴营业税。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第40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1)3月5日沪南运输公司取得货物境内运输收入100000元、境内旅客运输收入9 000元,适用税率3%,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100000+90000)×3%=5700(元)

相应会计处理为:

①计提应纳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700

②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700

贷:银行存款5700改为90000

第41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2)3月8日沪南建筑公司承接一建筑装修工程,工程价款50000000元,其中包括由建设方提供装修材料6000000元、电梯设备5000000元,税率为3%,则会计处理如下: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由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①应纳税额=(50000000-5000000)×3%=1350000(元)

②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3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350000

第42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3)3月15日沪南旅行社组织境外旅游团旅游,共收取旅游费124000元,旅游过程中支付给其他单位食宿、交通费5000元,支付给境外接团的国外旅行社60000元,适用税率5%,则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124000-5000-60000)×5%=295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9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950

第43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4)3月20日沪南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收入90000元,营业税率5%,该项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54000元,累计摊销60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转让无形资产应纳营业税税额=90 000×5%=4 500(元)

借:银行存款90 000

累计摊销6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54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4 500

营业外收入37 500

第44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5)沪南运输公司出售一栋办公楼,厂房原价21 000000元,已提折旧16 000 000元,出售所得收入6 000000元,支付清理费90 000元,厂房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率5%,其会计处理如下:

①销售建筑物,结转净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5 000 000

累计折旧16 000 000

贷:固定资产21 000 000

②收到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6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6 000 000

第45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5)③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90 000

贷:银行存款90 000

④按销售额计算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6 000 000×5%=300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000

⑤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000

贷:银行存款300 000

⑥结转销售不动产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610 000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10 000

第46页: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2-例5-11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P112-例5-11

  • (6)沪南房地产公司自建两栋房屋本月竣工,工程总成本20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一栋自用,另一栋出售,取得出售收入3400万元。

应交营业税=3400×5%+[2050÷2×(1+10%)÷(1-3%)]×3%=204.87(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48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48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48700

贷:银行存款2048700

第47页: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3学

任务5.1.3营业税涉税业务核算113学

  • 1.收到工程款并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78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0

应付账款-应付转包款28000000

计提应纳营业税=50000000×3%=150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0000

代扣营业税=28000000×3%=840000

借:应付账款-应付转包款8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840000

支付转包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转包款27160000

贷:银行存款27160000

第48页:营业税税款申报

营业税税款申报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本任务教学目标本任务授课计划知识目标明确营业税税款申报的方式、时间及地点;能力目标能熟练准确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素质目标树立做自觉纳税人的意识;提高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复习:营业税涉税业务的核算讲授: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4.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总结练习

第49页: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某些具体项目规定如下:

  •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的当天;
  •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3)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到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 (4)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 (5)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第50页:二、纳税期限

二、纳税期限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具体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特别提示】银行(不包括典当业)、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第51页:三、纳税地点

三、纳税地点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三、纳税地点

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即在应税项目发生地纳税。

  •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4)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未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6)各航空公司所属公司,无论是否单独计算盈亏,均应作为纳税人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 (7)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劳务,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第52页:三、纳税地点

三、纳税地点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三、纳税地点
  • (8)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①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②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④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⑤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

⑥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否则,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⑦上述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内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上述异地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以外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第53页:三、纳税地点

三、纳税地点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三、纳税地点
  •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第54页:四、营业税纳税申报表117学中做

四、营业税纳税申报表117学中做

任务5.2营业税税款申报

  • 四、营业税纳税申报表P117学中做

第55页: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本任务教学目标本任务授课计划知识目标明确营业税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范能力目标能够设计企业营业税税务筹划方案素质目标树立节约税务成本的意识;加强统筹规划、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营业税纳税申报讲授:

  • 一、建筑业税务筹划
  • 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 三、邮电通信业税务筹划总结练习

第56页:一、建筑业税务筹划

一、建筑业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 一、建筑业税务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一规定为建筑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

【案例5-14】江苏南京沪南建筑公司2011年6月中标金苏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的3000万元,其中含电梯设备采购价款500万元。

试根据建筑业营业税相关规定,为沪南建筑公司针对该工程所含电梯设备的供应方进行税务筹划。

【解析】

若设备由沪南建筑公司供应: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3%=90(万元)

若设备由金苏单位供应: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500)×3%=75(万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江苏南京沪南建筑公司应与金苏单位签订由金苏单位提供电梯设备的合同,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第57页: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 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企业销售不动产需按5%纳营业税,但以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此项规定可以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空间。

【案例5-15】2011年10月江苏南京沪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一外资企业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4500万元,注册资本3000万元,沪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投入注册资本2000万元,外方投入注册资本1000万元。沪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准备以自已使用过的机床(2010年2月购买,适用税率17%)作价2000万元和一幢楼房作价20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

方案一:以机床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楼房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合作企业。

方案二:以楼房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床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合作企业。

试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为该企业做出决策。

第58页: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 二、不动产的税务筹划

【解析】

相关税法规范:

  • (一)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风险,不征收相关税金和附加。
  • (二)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 (三)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税法规范可对两个方案分析如下:

方案一:营业税=2000×5%=10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

方案二:增值税=2000×17%=34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40×(7%+3%)=34(万元)。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公司应采用方案一,可节税264万元。

第59页:三、邮电通信业税务筹划

三、邮电通信业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 三、邮电通信业税务筹划

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电信单位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缴纳营业税;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据此可对邮电通信业务进行税务筹划。

【案例5-16】GN电信公司准备进行促销活动,现有两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预缴1998元话费,送价值2000元手机一部;

方案二:预缴1998元话费,可以1元优惠购买价值2000元手机一部。

方案三:价值2000元手机五折销售;

请根据营业税的相关税法规范为NG电信公司进行方案决策。

【解析】

方案一:对于赠送的手机要视同销售,要按3%交纳营业税,则公司应负担的营业税(1998+2000)×3%=119.94元

方案二:公司发生混合销售,按3%征收营业税(1998+1)×3%=59.97元

方案三: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则公司应纳增值税2000×50%×17%=170元

从以上分析可知,若只考虑节税的因素,GN电信公司公司应采用方案二进行促销。

第60页: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P120上岗一试:

  • (1)若甲与乙直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425万元,然后乙再把工程转包给丙,签订转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完工后,乙向丙支付价款400万元。

这样承包公司乙应纳营业税额=(425-400)×3%=0.75(万元)。

比原方案节税25-0.75=24.25(万元)则乙公司的税收负担减轻。

第61页: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税务筹划

任务5.3营业税税务筹划

P120上岗一试:

  • (2)筹划依据:现行营业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当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乙建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丁单位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一个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海滨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因此,无须缴纳营业税。如此乙建筑公司就少缴了50万元的税款。

第62页:本项目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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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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