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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实验三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doc

页数:1页文件大小:20.0 KB来源: 食品分析实验指导ppt课件

本课件说明灰分测定的质量控制意义:食品经灼烧后残留的无机物质即为灰分,采用灼烧重量法测定;重点在于坩埚恒量、样品小火炭化至无烟、550-600℃ 灼烧至无炭粒,以及恒量判据与结果计算。

食品灰分测定页,说明600℃灼烧重量法原理与瓷坩埚恒量、小火炭化、灼烧至无炭粒的完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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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采用灼烧重量法测定。
仪器
高温炉。

操作方法:

  1. 取大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600℃ 灼烧 0.5 小时,冷至 200℃ 以下取出,放入干燥器冷至室温后精密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2. 加入 2-3 克固体样品或 5-10 克液体样品后精密称量。
  3. 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先以小火加热使充分炭化至无烟,再置高温炉中于 550-600℃ 灼烧至无炭粒,即灰化完全。
  4. 冷至 200℃ 以下取出,置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 0.5 mg 为恒量。

计算:X = (m1 - m2) / (m3 - m2) × 100,其中 m1 为坩埚和灰分的质量,m2 为坩埚的质量,m3 为坩埚和样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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