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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1.2 肉制品加工的辅料特性.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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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全面介绍肉制品加工中各类辅料的作用机理与使用规范,涵盖调味料和香辛料的呈味原理与用量、发色剂的呈色机理与限量标准、嫩化剂和磷酸盐类品质改良剂、淀粉等增稠剂功能、抗氧化剂与防腐剂的选择及应用,为肉制品配方设计提供理论依据。

引入肉制品加工辅料的概念与分类,重点介绍调味料的定义、狭义与广义之分及咸味调料食盐的作用
介绍食盐提高持水性、抑制微生物生长的作用机理及用量标准,以及酱油豆鼓腐乳的应用
介绍食糖、蜂蜜、葡萄糖在肉制品中的矫味保色作用及鲜味调料味精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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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调味料和香辛料概述与食盐的作用

在肉制品加工中除以肉为主要原料外,还使用各种辅料。常见的辅料有调味料、香辛料、发色剂、品质改良剂及其他食品添加剂。

狭义调味料专指具有芳香气和辛辣味道的物质,称为香辛料,如大料、胡椒、丁香、桂皮等;广义调味料包括咸、甜、酸、鲜等赋味物质,如食盐、酒、醋、酱油、味精等。

1. 咸味调料

咸味在肉制品加工中是能独立存在的味道,主要存在于食盐中。与食盐类似,具有表达咸味作用的物质有苹果酸钠、谷氨酸钾、葡萄糖碳酸钠和氯化钾等。

(1)食盐

①食盐在肉制品加工中的作用:

第一,调味作用。添加食盐可增加和改善食品风味。能去腥、提鲜、解腻、减少或掩饰异味、平衡风味,又可突出原料的鲜香之味。

第2页:食盐的持水抑菌作用及酱油、豆鼓、腐乳

第二,提高肉制品的持水能力、改善质地。氯化钠能活化蛋白质,增加水合作用和结合水的能力,改善肉制品的质地,增加其嫩度、弹性、凝固性和适口性。

第三,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食盐可降低水分活度,提高渗透压,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延长保质期。

第四,生理作用。食盐是人体维持正常生理机能所必需的成分。

②食盐在肉制品中的用量:

我国肉制品食盐用量规定
肉制品类别食盐用量
腌腊制品6%~10%
酱卤制品3%~5%
灌肠制品2.5%~3.5%
油炸及干制品2%~3.5%
粉肚制品3%~4%

夏季用盐量比春、秋、冬季要适量增加0.5%~1.0%左右。

2. 酱油:一般含盐量18%左右。作用:提供咸味和鲜味、赋予酱红色、增加酱香气味、解除腥腻。

3. 豆鼓:主要起提鲜味、增香味的作用。应用中要注意用量,防止压抑主味。

4. 腐乳:主要应用是增味、增鲜、增加色彩。红腐乳应用较广泛。

第3页:甜味调料与鲜味调料

2. 甜味调料

肉制品加工中应用的甜味料主要是食糖、蜂蜜、红糖、冰糖、葡萄糖以及淀粉水解糖浆等。

1. 食糖:赋予甜味并具矫味、去异味、保色、缓和咸味、增鲜、增色作用。添加量在原料肉的0.5%~1.0%左右较合适,中式肉制品一般用量为肉重的0.7%~3%,甚至可达5%。

2. 蜂蜜:主要起提高风味、增香、增色、增加光亮度及增加营养的作用。将蜂蜜涂在产品表面是重要的赋色工序。

3. 葡萄糖:使用量为0.3%~0.5%。应用于发酵香肠制品时为0.5%~1.0%,还作为助发色和保色剂用于腌制肉中。

3. 鲜味调料

(1)味精

①强力味精:除强化鲜味外,还能增强肉制品滋味、协调甜酸苦辣味。注意不要与生鲜原料接触。

②复合味精:可直接作为清汤和浓汤的调味料,肉香味醇厚,也可作为肉类嫩化剂。

③营养强化型味精:如赖氨酸味精、维生素A强化味精、低钠味精、香菇味精等。

第4页:鲜味调料与酸味调料

2. 肌苷酸钠:鲜味是谷氨酸钠的10~20倍,与谷氨酸钠对鲜味有相乘效应。往肉中加0.01%~0.02%的肌苷酸钠,对应加1/20左右的谷氨酸钠。

3. 鸟苷酸钠、胞苷酸钠和尿苷酸钠:鸟苷酸钠是蘑菇香味的,使用量为谷氨酸钠的1%~5%就足够。

4. 琥珀酸、琥珀酸钠和琥珀酸二钠:具有海贝的鲜味,使用范围0.02%~0.05%。

5. 鱼露:又称鱼酱油,以海产小鱼为原料经盐渍发酵制成。主要起增味、增香及提高风味的作用,广东、福建等地区常用。

4. 酸味调料

(1)食醋的作用:

  • 调味作用:与糖调配出糖醋味特殊风味。
  • 去腥作用:适量添加食醋可明显减少腥味。
  • 调香作用:醋酸与醇类发生酯化反应,称为"生香反应"。

(2)柠檬酸:用于腊肉、香肠和火腿,具有较强的抗氧化能力;可降低肉糜的pH值。

第5页:香辛料的分类与常用品种

5. 香辛料

具有刺激性的香味,在赋予肉制品风味的同时,可增进食欲,帮助消化和吸收。

1. 分类

  • 整体形式:保持完整的香辛料,不经任何预加工
  • 破碎形式:经粉碎机粉碎成不同粒度的颗粒状或粉末
  • 抽提物形式:通过蒸馏、萃取等工艺提取精油
  • 胶囊形式:经胶囊化后分散性好,抑臭效果好

3. 常用香辛料

  • 胡椒:去腥、提味、增香、增鲜,还有防腐防霉作用
  • 花椒:除腥去异味、增香和味、防哈变
  • 姜:活血祛寒、除湿发汗、健胃止呕
  • 小茴香:避秽去异味、调香和防腐,常与花椒配合使用
  • 月桂:增香矫味,含柠檬烯等成分,具有杀菌防腐功效

第6页:发色剂——硝酸盐与亚硝酸盐

二、发色剂和着色剂

1. 发色剂

肉制品加工中最常用的是硝酸盐及亚硝酸盐。

(1)硝酸盐

硝酸盐在肉中亚硝酸盐菌或还原物质作用下,还原成亚硝酸盐,与肌红蛋白结合生成亚硝基肌红蛋白,使肉呈现鲜艳的肉红色。

我国规定硝酸钠最大使用量为0.5g/kg,残留量控制同亚硝酸钠。

(2)亚硝酸盐

具有良好的呈色和发色作用,发色迅速;抑制腌制肉制品中造成食物中毒及腐败菌的生长;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作用。

我国规定亚硝酸盐的加入量为0.15g/kg,此量在国际规定的限量以下。

对发色剂亚硝酸盐的使用要特别谨慎,做到专人保管,随领随用,用多少领多少。

第7页:发色助剂与着色剂

2. 发色助剂

为提高发色效果,降低硝酸盐类的使用量,常加入发色助剂。

  • 异抗坏血酸钠:能抑制亚硝胺的形成,对火腿等腌制肉制品的使用量为0.5~1.0g/kg。
  • 葡萄糖酸内酯:缩短肉制品的成熟过程,增加出品率。最大使用量为3.0g/kg。
  • 烟酰胺:与肌红蛋白结合生成稳定的烟酰胺肌红蛋白,不被氧化。添加0.01%~0.02%可保持和增强火腿、香肠的色香味。

3. 着色剂

(1)红曲米和红曲色素:使用量一般控制在0.6%~1.5%左右。使用时不能太多,否则将使制品口味略有苦酸味,颜色太重而发暗。

(2)焦糖:又称酱色或糖色,在150~200℃左右的高温下颜色稳定,主要用于补充色调、改善产品外观。

第8页:嫩化剂和品质改良剂

三、嫩化剂和品质改良剂

1. 嫩化剂

常用的嫩化剂主要是蛋白酶类。最常用为木瓜蛋白酶、菠萝蛋白酶、生姜蛋白酶和猕猴桃蛋白酶等。

  • 木瓜蛋白酶:广泛用于肉类的嫩化。
  • 菠萝蛋白酶:温度不可超过45℃,否则作用能力显著下降。

2. 品质改良剂

主要是磷酸盐类、葡萄糖酸-δ-内酯等。

(1)多聚磷酸盐:具有明显提高品质的作用。在肉制品中起乳化、控制金属离子、控制颜色、控制微生物、调节pH值等作用。各种多聚磷酸盐的用量在0.4%~0.5%之间为最佳。

磷酸盐类常复合使用,一般常用比例:

复合磷酸盐配方比例
成分比例
三聚磷酸钠29%
偏磷酸钠55%
焦磷酸钠3%
磷酸二氢钠(无水)13%

第9页:谷氨酰胺转氨酶与综合性混合粉

2. 谷氨酰胺转氨酶

近年来新兴的品质改良剂,可使酪蛋白、肌球蛋白、谷蛋白、乳球蛋白等蛋白质分子之间发生交联,改变蛋白质的功能性质。可提高肉质的弹性,可减少磷酸盐的用量。

3. 综合性混合粉

由多聚磷酸盐、亚硝酸钠、食盐等组成,适用品种多,使用方便,能起到腌制、发色、疏松、膨胀、增加肉制品持水性及抗氧化等作用。

四、增稠剂

具有改善和稳定肉制品物理性质或组织形态、丰富食用的触感和味感的作用。按来源分为植物性(淀粉、琼脂、大豆蛋白等)和动物性(明胶、禽蛋等)。

1. 淀粉:提高黏结性保证切片不松散、作为赋形剂使产品有弹性、束缚脂肪改善口感、糊化吸收水分使产品柔嫩多汁。

肉糜制品的淀粉用量视品种而不同,可在5%~50%的范围内。午餐肉罐头约加入6%淀粉,炸肉丸约加入15%淀粉,粉肠约加入50%淀粉。

第10页:明胶、琼脂、卡拉胶、大豆分离蛋白与黄原胶

2. 明胶:营养作用、乳化作用、黏合保水作用、稳定增稠胶凝作用。

3. 琼脂:凝胶坚固,但组织粗糙发脆,表面易收缩起皱。耐热性较强。

4. 卡拉胶:可使产品产生脂肪样的口感,用于生产高档、低脂的肉制品。常用κ-卡拉胶。

5. 大豆分离蛋白:蛋白质含量一般在90%以上。作用:

  • 提高营养价值,取代肉蛋白
  • 改善组织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 使脂肪乳化,提高脂肪用量
  • 提高持水性,使产品柔嫩
  • 提高出品率,降低生产成本

6. 黄原胶:微生物多糖,最大使用量为2.0g/kg。起到稳定作用,结合水分、抑制脱水收缩。

第11页:抗氧化剂与防腐剂

五、抗氧化剂

抗氧化剂是指能阻止或延缓食品氧化,提高食品稳定性,延长食品贮存期的食品添加剂。

油溶性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维生素E。

水溶性抗氧化剂:L-抗坏血酸、异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异抗坏血酸钠、茶多酚等。

六、防腐剂

防腐剂是对微生物具有杀灭、抑制或阻止生长作用的食品添加剂。肉制品pH值越低,防腐效果越好。

目前《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允许在肉制品中使用的防腐剂有:

  • 山梨酸及其钾盐
  • 脱氢乙酸钠
  • 乳酸链球菌素

第12页:香精香料

七、香精香料

1. 食用香料:具有挥发性的物质。加工时应尽量缩短受热时间,或在热加工后期添加。避免与碱性物质直接接触。

2. 食用香精使用注意事项:

  • 必须是允许在肉制品中使用的香精,香型选择适当
  • 香精的使用量应严格按照规定
  • 水溶性香精加热不得超过70℃,油溶性香精不得超过120℃
  • 可将3~5种不同香型的香精混合使用

3. 肉制品中常用的香精香料

肉类香精通常按形态可分为固态、液态和膏状三种形态。烟熏香精是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一种液体香精。肉类香精按应用情况也可分为热反应型、调配型和拌和型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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